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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历史问题补税2500万 中南重工现股东成“冤大头”

2013-04-02 01:07:05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刘明涛 曾剑    

每经记者 刘明涛 曾剑

由于要补缴上市前本不应当享受的税收优惠,2012年中南重工(002445,收盘价7.81元)实现净利润3543.92万元,同比大幅下降49.2%。事实上,早在今年1月,《每日经济新闻》曾对中南重工因为补缴以前年度定期减免税导致业绩“变脸”做出系列报道,质疑其信披违规并让现有股东为老股东的应补税“埋单”。尽管质疑声不断,最终年报显示,这笔高达2553万元的补缴税款依旧计入当期损益。

昨日(4月1日),淘股吧开帖讨论 “中南重工中小投资者 ‘被补税”,不少投资者对此表示愤慨。有律师指出,补税应该由公司上市之前的股东来承担,应补税造成上市公司业绩损失,股权持有人可以向未尽到信披义务的上市公司高管索赔。

IPO后股东成“冤大头”/

3月30日,中南重工发布2012年年报,去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515.79万元,同比下降了49.22%。

对于业绩下滑,中南重工表示,由于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外资股东持股比例低于税法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比例,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的性质经营期限未满10年,按照有关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所获的定期减免税优惠,公司共计补缴2004~2008年五年期间所获减免所得税2553.06万元,以上直接减少2012年净利润2553.06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04~2008年期间,中南重工还未上市,直到2010年才进行招股。现有股东为以前的旧账“埋单”,岂不冤枉?

不仅如此,由于之前享受了“二免三减半”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中南重工招股时还享受了更高的估值。

中南重工招股说明书显示,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从2004年和2005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待遇,2006年和2007年按12%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按1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07年和2008年减免税额分别为926.05万元和861.75万元。

正是由于享受了税额减免,中南重工2007年和2008年净利润分别达到5421.93万元和6545.41万元,如果没有税额减免,其2007年和2008年净利润分别将减至4495.88万元和5683.66万元。2010年进行招股时,正是凭借着2007~2009年优异的净利润收入,中南重工以18.8元/股的发行价、市盈率34.18倍,远超同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发行,超募资金达到1.7亿元。

该由原股东承担的追溯补税,不仅让投资者在申购股票时被 “蒙在鼓里”,还让投资者共同承担补税,可谓A股又一“奇观”。

正是不满上市公司的做法,昨日,有投资者在淘股吧发帖《讨论:中南重工中小投资者 “被”补税,您对此有何看法?》,有股民回帖直言鸣冤,“正好持有一些来吐吐槽,买入是看该股有一些页岩气的题材,价格低、业绩善可,现在可好,利润一点点都拿来补税了,补税与新股东何干?上市之前就应该交清的,上市后补交应由大股东承担,IPO募集的款项可没说拿来补税款,补税造成利润流失,市值下跌由谁来承担?”

截至发稿,该帖依旧在淘股吧激烈的讨论中。

律师:新股东无义务承担/

那么,对于本不该承担的2500万元税收,投资者该如何进行维权呢?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严义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税收优惠形成的利润发生在何时,义务就在何时发生。因此,补税应该由公司上市之前的股东来承担。”

而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进一步表示:“从中南重工的行为来看,公司明显涉嫌虚假陈述。中南重工管理层一直未将补税风险披露,存在对公司持有人的欺诈行为,并且补税造成了上市公司的业绩损失,持有人可以向这些高管索赔。

另外,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斌也认为,由于补税风险导致公司业绩下滑,而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并未进行风险提示,如今让现有投资者来承担,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投资者可以向监管层反映,一旦管理层对此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其违规,那么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

记者继续调查后发现,中南重工还存在多处违规嫌疑,即便公司外资股东进行减持,也未及时披露补税风险,且其之前的澄清公告也是“澄而不清”。对于这些事项,《每日经济新闻》将继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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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刘明涛曾剑 由于要补缴上市前本不应当享受的税收优惠,2012年中南重工(002445,收盘价7.81元)实现净利润3543.92万元,同比大幅下降49.2%。事实上,早在今年1月,《每日经济新闻》曾对中南重工因为补缴以前年度定期减免税导致业绩“变脸”做出系列报道,质疑其信披违规并让现有股东为老股东的应补税“埋单”。尽管质疑声不断,最终年报显示,这笔高达2553万元的补缴税款依旧计入当期损益。 昨日(4月1日),淘股吧开帖讨论“中南重工中小投资者‘被补税”,不少投资者对此表示愤慨。有律师指出,补税应该由公司上市之前的股东来承担,应补税造成上市公司业绩损失,股权持有人可以向未尽到信披义务的上市公司高管索赔。 IPO后股东成“冤大头”/ 3月30日,中南重工发布2012年年报,去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515.79万元,同比下降了49.22%。 对于业绩下滑,中南重工表示,由于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外资股东持股比例低于税法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比例,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的性质经营期限未满10年,按照有关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所获的定期减免税优惠,公司共计补缴2004~2008年五年期间所获减免所得税2553.06万元,以上直接减少2012年净利润2553.06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04~2008年期间,中南重工还未上市,直到2010年才进行招股。现有股东为以前的旧账“埋单”,岂不冤枉? 不仅如此,由于之前享受了“二免三减半”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中南重工招股时还享受了更高的估值。 中南重工招股说明书显示,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从2004年和2005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待遇,2006年和2007年按12%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按1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07年和2008年减免税额分别为926.05万元和861.75万元。 正是由于享受了税额减免,中南重工2007年和2008年净利润分别达到5421.93万元和6545.41万元,如果没有税额减免,其2007年和2008年净利润分别将减至4495.88万元和5683.66万元。2010年进行招股时,正是凭借着2007~2009年优异的净利润收入,中南重工以18.8元/股的发行价、市盈率34.18倍,远超同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发行,超募资金达到1.7亿元。 该由原股东承担的追溯补税,不仅让投资者在申购股票时被“蒙在鼓里”,还让投资者共同承担补税,可谓A股又一“奇观”。 正是不满上市公司的做法,昨日,有投资者在淘股吧发帖《讨论:中南重工中小投资者“被”补税,您对此有何看法?》,有股民回帖直言鸣冤,“正好持有一些来吐吐槽,买入是看该股有一些页岩气的题材,价格低、业绩善可,现在可好,利润一点点都拿来补税了,补税与新股东何干?上市之前就应该交清的,上市后补交应由大股东承担,IPO募集的款项可没说拿来补税款,补税造成利润流失,市值下跌由谁来承担?” 截至发稿,该帖依旧在淘股吧激烈的讨论中。 律师:新股东无义务承担/ 那么,对于本不该承担的2500万元税收,投资者该如何进行维权呢?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严义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税收优惠形成的利润发生在何时,义务就在何时发生。因此,补税应该由公司上市之前的股东来承担。” 而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进一步表示:“从中南重工的行为来看,公司明显涉嫌虚假陈述。中南重工管理层一直未将补税风险披露,存在对公司持有人的欺诈行为,并且补税造成了上市公司的业绩损失,持有人可以向这些高管索赔。 另外,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斌也认为,由于补税风险导致公司业绩下滑,而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并未进行风险提示,如今让现有投资者来承担,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投资者可以向监管层反映,一旦管理层对此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其违规,那么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 记者继续调查后发现,中南重工还存在多处违规嫌疑,即便公司外资股东进行减持,也未及时披露补税风险,且其之前的澄清公告也是“澄而不清”。对于这些事项,《每日经济新闻》将继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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