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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考核趋严不达标项目审批将受限

2013-01-08 02:15:04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每经实习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1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水利部网站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未来各省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予以明确,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省份将限制相关项目审批。

《办法》对未来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质达标率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全国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2015年6350亿立方米,2020年6700亿立方米,2030年7000亿立方米;用水效率目标为: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为:2015年60%,2020年80%,2030年95%。

上述三项指标,均细化分解到各省(区、市),成为未来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

《办法》指出,考核结果将与当地领导干部考评紧密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相关项目的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对于不合格的省份,将限制相关项目审批,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追责。

2012年6月,环保部发布《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对我国十大水系的监测显示,海河水系污染较为严重,天津由于处在海河水系的入海口,在水质断面中处于劣Ⅴ类(污染最严重级别)。而《办法》附件中提出,2015年、2020年、2030年天津的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分别为27%、61%、95%。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海河流域支流普遍污染严重,天津受外来影响很大,要达标非常困难。其他省区要想完成95%的目标同样不易。

《办法》要求,对在考核中瞒报、谎报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对此马军表示,一旦与考核挂钩,数据的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水资源管理也应该建立更加开放的信息公开系统,应该向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学习,这样可以有效遏制数据调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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