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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营改增”试点或减负60亿 拟拨15亿专项补贴

2012-10-31 01:06:29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杭州    

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杭州

浙江省将于12月1日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征管对象、利率以及优惠政策等将沿用上海模式,不扩大,不缩小。”昨日(10月30日),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周广仁表示。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财政研究所副所长郑备军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营改增”属结构性减税范畴,对地方经济发展有多方面积极影响,可避免重复征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部分企业的税负。

据透露,浙江此次“营改增”试点借鉴了上海的“1+6”模式:1即交通运输中的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6即现代服务业中6个行业,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业、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在税率和征收率方面,浙江将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的税率外,其余均适用6%税率。

周广仁介绍,此次“营改增”试点之后,直接试点纳税人将减轻税负20亿元左右,而原来实行增值税的纳税人购进试点纳税人服务可以进行抵扣将减少税收约40亿元,共计减少税收超过60亿元。“营改增”试点是当前 “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举措,既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还可以引导第二、三产业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营改增”试点对小企业的减税效果非常明显,小企业税率降幅将达到40%,但部分交通运输业有可能出现税负“不降反升”的情况。对此,浙江省将给予过渡性财政资金补贴。据周广仁透露,大体上将发放财政补贴约15亿元。企业可以申请,但最后必须经财税部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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