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IPO

每经网首页 > IPO > 正文

不宜用“政策救市”眼光看待制度建设

证券日报 2012-09-03 08:59:18

 

昨日,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投资者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的8大方面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

投保局表示,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面,将审核的重点转移到对信息披露质量、风险提示的充分性上来,同时,坚决打击和惩处发行人造假违规、粉饰业绩、恶意隐瞒以及中介机构合谋造假、人情报价、捧场抬价等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对于公司上市后“业绩变脸”背后涉及的财务造假、利润操纵、虚假披露及保荐机构“荐而不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证监会必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证监会同时强调,出台的政策措施都是着眼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而非调节股指短期涨跌,不宜用“政策救市”眼光看待这些制度建设。

信息披露

将成新股发行审核重点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是备受各方关注的一个重点。在目前市场情况下,证监会还有什么打算?

对此, 证监会投保局表示,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是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系统而长期的工作。近年来,证监会一直在不断研究完善适合我国资本市场不同发展阶段的新股发行制度,努力创造条件让市场机制发挥更多的作用。

今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对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独立的主体责任、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增加流通股数量、加大对炒新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力度等均做出了针对性安排,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约束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同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则,调整了招股说明书的预披露时间,在官方网站公开了发行审核的工作流程和在审企业基本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在市场约束机制作用和监管部门的引导下,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积极成果。一是新股高价发行的现象有所改变。新股平均发行市盈率已经从2011年的48倍降至今年1至8月份的30.15倍,特别是今年8月份的市盈率已降到27.5倍,与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之差比去年第四季度下降了32%。二是新股发行节奏明显放缓。在价格形成机制以及市场供求调节下,发行人自主衡量发行成本和发行时机后,有的暂缓发行或减少发行规模。今年1至8月份,新股发行137家,比上年同期的213家下降了35.7%;融资额度为933.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2101亿元下降了55.6%。三是新股首日定价博弈机制初步形成。上市新股的平均首日涨幅从改革前的24.59%下降为17.5%。改革以来新股破发比例达到36.6%。四是机构投资者在定价中作用日益显著,改革前新股平均初步询价家数和配售对象家数分别为39家和65家,改革后分别为52家和95家,增加了34%和46%。五是市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于发行中的风险揭示更加充分,信息披露更加审慎客观,市场炒小、炒新、炒差现象明显降温。六是改革的方向取得各方认可,社会各界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目标、路径和具体措施的讨论进一步深入,分析的角度更加全面、客观,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改革。

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将修改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逐步推出落实《指导意见》的后续配套措施。研究完善相关规则,改善发行条件,细化信息披露要求,将审核的重点转移到对信息披露质量、风险提示的充分性上来。同时,进一步健全股市内在机制,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进一步倡导价值投资理念,加强舆论宣传,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坚决打击和惩处发行人造假违规、粉饰业绩、恶意隐瞒以及中介机构合谋造假、人情报价、捧场抬价等误导投资者的行为。

责编 何剑岭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昨日,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投资者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的8大方面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 投保局表示,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面,将审核的重点转移到对信息披露质量、风险提示的充分性上来,同时,坚决打击和惩处发行人造假违规、粉饰业绩、恶意隐瞒以及中介机构合谋造假、人情报价、捧场抬价等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对于公司上市后“业绩变脸”背后涉及的财务造假、利润操纵、虚假披露及保荐机构“荐而不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证监会必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证监会同时强调,出台的政策措施都是着眼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而非调节股指短期涨跌,不宜用“政策救市”眼光看待这些制度建设。 信息披露 将成新股发行审核重点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是备受各方关注的一个重点。在目前市场情况下,证监会还有什么打算? 对此,证监会投保局表示,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是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系统而长期的工作。近年来,证监会一直在不断研究完善适合我国资本市场不同发展阶段的新股发行制度,努力创造条件让市场机制发挥更多的作用。 今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对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独立的主体责任、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增加流通股数量、加大对炒新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力度等均做出了针对性安排,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约束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同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则,调整了招股说明书的预披露时间,在官方网站公开了发行审核的工作流程和在审企业基本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在市场约束机制作用和监管部门的引导下,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积极成果。一是新股高价发行的现象有所改变。新股平均发行市盈率已经从2011年的48倍降至今年1至8月份的30.15倍,特别是今年8月份的市盈率已降到27.5倍,与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之差比去年第四季度下降了32%。二是新股发行节奏明显放缓。在价格形成机制以及市场供求调节下,发行人自主衡量发行成本和发行时机后,有的暂缓发行或减少发行规模。今年1至8月份,新股发行137家,比上年同期的213家下降了35.7%;融资额度为933.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2101亿元下降了55.6%。三是新股首日定价博弈机制初步形成。上市新股的平均首日涨幅从改革前的24.59%下降为17.5%。改革以来新股破发比例达到36.6%。四是机构投资者在定价中作用日益显著,改革前新股平均初步询价家数和配售对象家数分别为39家和65家,改革后分别为52家和95家,增加了34%和46%。五是市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于发行中的风险揭示更加充分,信息披露更加审慎客观,市场炒小、炒新、炒差现象明显降温。六是改革的方向取得各方认可,社会各界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目标、路径和具体措施的讨论进一步深入,分析的角度更加全面、客观,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改革。 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将修改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逐步推出落实《指导意见》的后续配套措施。研究完善相关规则,改善发行条件,细化信息披露要求,将审核的重点转移到对信息披露质量、风险提示的充分性上来。同时,进一步健全股市内在机制,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进一步倡导价值投资理念,加强舆论宣传,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坚决打击和惩处发行人造假违规、粉饰业绩、恶意隐瞒以及中介机构合谋造假、人情报价、捧场抬价等误导投资者的行为。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