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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头管理标准不一 危险品异地运输存监管空白

每日经济新闻 2012-08-30 09:15:39

每经记者 刘林鹏 张静 发自成都

“8·26”特大交通事故,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危险品运输安全的忧虑。

昨日(8月2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货运物流处的一位人士处获悉,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道路危险货运企业9609家,持有驾驶证的人员有49万之多。

一名运输天然气的罐车司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一趟车装载20吨的天然气,从延安延长县运到广东,要走两天,一个月来回四趟。“我们有两个司机,累了的话就换着开,吃饭、加油时会中途停车。”

“由于对危货运输企业资质审核不力,挂靠车辆等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加之地域限制,对外地从业资格证的管理十分混乱。据统计,危险品运输事故中,40%的事故承运方无道路危险货物准运证;43%的事故驾驶员和押运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供职于一家运输公司从事油气储运安全保障研究的经济师严虎去年公开撰文称,危险品公路运输存在多头管理:既有公安、交通等主管部门;还有质检、环卫等监管部门。职能交叉的弊端是:一方面职责不清;另一方面管理重叠,标准不统一,造成企业无所适从。

事故发生前的8月8日,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即下发了《关于做好甲醇燃料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称,强化对甲醇燃料承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监管。运输甲醇燃料车辆及罐体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必须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实行运输全过程监控。

延安市高交队一名交警向记者表示,按照规定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应该向当地交管部门报备,但是由于危险品运输多为跨省、长距离运输,车辆无法到途径省份的交管部门报备,交管部门也就无法监管这样的车辆。比如一辆罐车从内蒙古开过来,只是途径陕西省时,它没办法报备,我们有时都不知道它何时进来,何时出去,交管部门没有办法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多地早就已经出台相关禁止或是在部分路段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例如,《河北省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规定(试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该省高速公路的时间为7时至19时,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夜间进入和停留在高速公路辖区内;石太高速公路及暑期京秦、唐津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危险化学品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不得低于70公里,不得高于90公里。

对此,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程世东研究员向记者表示,出了问题不能“一禁了之”,危险化学品车辆在普通公路上行驶也可能出问题。要想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管理才是关键。 (实习生王健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编 刘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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