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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非一放了之

每日经济新闻 2012-04-17 01:44:02

民间金融需要监管引导和培育,一是用司法来规范和约束民间借贷行为,二是要尽快放开利率管制,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

每经编辑 苏培科    

国务院批准温州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将“野蛮生长”的民间借贷阳光化、合法化,允许民间金融发展,其意义毋庸置疑。只是改革路径和方法需要进一步明确,允许民间金融存在不是简单地承认现状和纵容借贷乱象,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让高利贷和借贷乱象合法化,而是为了打破金融垄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让金融业快捷、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帮助中国经济结构转型。

不过,最近很多人对于发展民间金融有诸多认识误区,他们认为只要彻底放开管制,完全自由化发展,才能解决中国的金融压抑和金融弊端,笔者认为此论值得商榷。

减少行政审批和权力寻租是必要的,但如果对民间金融机构不设置任何门槛和监管指标,弱化监管和引导,这种阳光普照下的自然生长与此前的野蛮生长有多大差异?过度自由放任可能会走向另一个极端。

当前要客观看待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其中有改革现有金融垄断格局的成分,但也有疏导、治理民间借贷乱象的意思。金融需要监管引导和培育,让其规范发展,用司法来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而对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等非法借贷行为则要依法严厉制裁,让民间借贷告别野蛮生长和丛林法则。只有严格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和建立民间融资监测体系,才能保证民间金融渠道流淌的资金不是非法资金、不是“洗钱”、不是“官银”,也便于宏观管理部门真实了解金融生态和便于加强流动性管理,既有利于金融稳定,也有利于宏观决策。

高利贷和民间借贷乱象的主要危害是利率过高,导致实体经济成本过高,加之借贷周转次数过多,资金掮客的层层加码和信息传导递减,导致资金在民间借贷市场空转和循环,很难流入到实体经济。因此,在鼓励发展民间金融时一定要避免高利贷化和金融“传销化”,减少借贷资金的过度周转和循环。

另外,还得尽快放开利率管制,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以解决信贷资源合理配置。其实,目前利率市场化改革就仅需要放开存款的上限和贷款的下限,而这也是保护商业银行维系存贷利差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推动中国商业银行进一步改革和创新,这一道防线必须要打开。因为完全利率市场化之后,放开了存款利率上限和解除了贷款利率下限,理论上利率水平下可以无限趋近于零,上可以趋近于投资的预期回报率。

关键是,利率市场化会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国企、央企超额配置信贷资源的现状,也可以打破现有银行体系的垄断局面。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放开后,大企业就开始与存款银行之间展开激烈的讨价还价,存款的时候要求利率高些,贷款的时候要求利率低些,从而大幅缩小大银行的息差收入,如果谈判或者博弈不成功则会给中小银行留下介入的机会,如果银行定价和定位不准,则可能会导致客户流失,从而损失市场份额,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打破目前中国银行业的现有格局,会让具有创新能力和服务精神的银行脱颖而出。

同时,利率市场化会迫使银行将部分信贷资金分配给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以获取贷款利率上浮的空间,从而依靠风险溢价和定价来获取超额收益,以覆盖中小企业贷款的不确定性风险。中小企业从传统金融机构贷款会有可能性,信贷资源分配也将会更加科学,经济结构转型才会获得更有效的金融支持。

所以,发展民间金融并非一放了之,监管引导和规范治理绝不能少,但监管的目的决不是为了“雁过拔毛”,而是为了民间金融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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