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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门观察报告:行政动员募捐愈演愈烈

每经网 2012-03-01 09:18:42

报告指出,如今行政动员募捐方式愈演愈烈,政府的触角已经延伸到了慈善募捐的各个环节,慈善募捐方式正在发生扭曲。

每经记者 李泽民 发自北京

就在“郭美美”事件导致慈善捐赠数额还在剧降的同时,行政动员募捐仍在持续。

2月29日,中国人大非营利组织研究所等在中国扶贫基金会支持下,发布了《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报告指出,如今行政动员募捐方式愈演愈烈,政府的触角已经延伸到了慈善募捐的各个环节,慈善募捐方式正在发生扭曲。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呼吁,“慈善业是民间的东西,应该回归民间。”亦有NGO研究人员指出,官办慈善组织的改革迫在眉睫。

官办慈善

前述研究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慈善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自愿性,募捐应该遵从这一原则,我国已有明确法律对此做了规定。

比如,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报告认为,政府在捐赠过程中,不仅担当了慈善募捐的策划者、组织者,同时扮演了实施者的角色,在此过程中,政府力求发挥建设性作用。

但在客观上,政府行为发生了扭曲,使用行政手段实现捐款,从而饱受诟病。

典型的例子是,发生在2011年的陕西省神木县“三大慈善公益金”的强捐事件,当地政府要求企业、公务人员、教师等为公益金捐款。

截至2011年4月底,认捐千万元及以上的当地民营企业近100户,当地捐款行为主体对此褒贬不一,更多人认为政府存在强捐行为。

这只是冰山一角,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推出的“一日捐”等活动,体现出了强烈的行政色彩,政府行政权在慈善领域过度越权使用。

慈善组织变味

行政权的越界使用,不仅造成了官办慈善居于主导地位,而且造就了慈善会、红十字会这样一些拥有特权的亦官亦民的慈善机构。

报告认为,自从2011年3月以来,慈善组织频频爆出丑闻,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官办慈善组织滥用特权有关。对于公众,他们可以选择用脚投票,这就造成了郭美美事件后,慈善捐赠剧降九成的事实。

报告同时指出,在个别情况下,慈善组织成为政府行政动员的工具,某些慈善机构甚至成为行政动员募捐的傀儡。

也有研究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这些组织是为政府发动募捐提供一个程序合法性的工具。譬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官办慈善机构高度依赖政府资源,在角色定位、管理体制、募捐方式和资金使用方面都与政府的支持密不可分。

公域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冯利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行政权的过度使用是对公共资源再垄断的体现,现在过度侵蚀着这类资源。

强制募捐之弊

报告认为,这种强制性行政动员的募捐是一种涸泽而鱼的做法,成为严重危害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毒瘤。

具体而言,这样会降低民间社会对慈善事业的热情,尽管能够带来慈善事业的一时繁荣,单对民间资源过度开发,会造成很多不愿捐款的人捐款等情况。

如此,公众不仅会对官办慈善组织的慈善行为产业反感,也会对无行政特权的民间公益组织产生不信任,进而危害到慈善事业的可持续性。

同时,强制捐款将会成为企业和个人的沉重负担,对于企业来说,很多没有捐赠计划,但不得不屈服于政府有形或者无形的压力。

研究报告指出,“整齐划一、统一额度、统一用途”的慈善捐赠形式剥夺了公民自主选择的权利,慈善的权利在这种体制下转变为彻底的义务。

另外,强制捐款加剧了慈善行业内的不平等,压缩了民间公益组织的生存空间,政府的公信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责编 刘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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