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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获比经济特区更特殊更优惠政策

上海证券报 2011-12-19 08:37:19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15日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规划》指出,平潭综合实验区位于台湾海峡中北部,是祖国大陆距台湾本岛最近的地区,具有对台交流合作的独特优势。目标是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使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据实验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平潭计划在去年完成投资近100亿元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完成投资300亿元,1-10月份已累计完成投资238.1亿元,占年度投资总额的79.38%,经过努力可完成300亿元的年度投资目标,其他指标也保持了持续较快增长;“十二五”期间,平潭开放开发的总投资将超过2500亿元。

按照《规划》制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平潭要积极开展两岸产业合作,引导台湾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向平潭延伸拓展,加强两岸在关键产业领域和核心技术方面的联合研发,将平潭建设成为综合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新兴产业基地,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

目前,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加紧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海洋产业及旅游业等四大产业与台湾的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还明确了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创新通关制度和措施、税收政策、财政和投资政策、金融政策、方便两岸直接往来政策、方便台胞就业生活政策、以及土地配套政策。其中包括中央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投资力度支持平潭建设;开展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对平潭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等。

据实验区管委会相关人士透露,平潭开放开发获得政策含金量非常高,而《规划》将成为指导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据本报前期调研了解,《规划》发布后,包括海关总署、商务部等在内的各部委将就《规划》相关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加紧落实,多项细化政策有望相继出台。对税收、金融、产业、信息化、土地等已经明确的专项政策,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制定配套措施,抓紧启动。

责编 何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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