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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任独董再曝弊端 杨治山被立案调查

2011-12-17 02:34:51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记者 王砚丹

刚刚出任证监会主席的郭树清将整肃内幕交易提上工作日程的重中之重。近日,证监会一纸对漳泽电力(000767,收盘价3.82元)

独立董事杨治山的立案调查通知书,不但标志着证监会再祭重拳打击内幕交易,也将分析师独董这一特殊人群再次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涉嫌内幕交易

12月16日,漳泽电力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独立董事杨治山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规交易股票对其本人进行立案调查。杨治山已于11月2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待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因此目前杨治山仍是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资料,杨治山从2006年7月开始担任中信证券研究所电力及公用事业首席分析师,在业内颇有名气,2009年和2010年获得新财富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分析师第一名;后担任中信证券研究部质量总监,对整个研究部的运作进行指导,在最新一期的《新财富》评比中,中信证券研究部刚刚摘得“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的桂冠。

杨治山从2010年5月开始出任漳泽电力独董;另外他还担任了粤电力A(000539,收盘价5.16元)的独董。今年11月,杨治山同时辞去了漳泽电力和粤电力A的独董职务,理由是“个人身体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8月中旬,中信证券内部出台了一则名为 《关于公司员工不得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通知》,曾经引起广泛讨论。这则通知要求“一、公司员工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二、公司员工此前已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应自本通知发布后一个月内向上市公司提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如果按照中信证券的规定,杨治山9月中旬就应该辞去漳泽电力的独立董事,但他提出辞职的时间却晚了两个月。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联系上中信证券某内部人士。得到的答案出乎意料:“杨治山8月就已经辞职了。现在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而周五下午,财新网报道称,在杨治山辞职的同时,北京和山西证监局就已经开始对其进行调查,这次调查或许与漳泽电力重组有关。但他否认了自己进行内幕交易,调查人员也没有查获本人直接账户和获利情况。

分析师任独董存弊端

无论如何,杨治山被调查一事再次引起了社会对分析师独董的强烈关注。

在中信证券规定公司员工不能出任上市公司独董前,公司农林牧渔行业首席分析师毛长青也担任了隆平高科(000998,收盘价27.29元)独董。9月15日,毛长青按照规定要求,辞去了隆平高科独董,而这时距离他7月29日上任只有49天。

11月底,曾经身兼鲁泰A和孚日股份(002083,收盘价5.16元)两家公司独董的李质仙因7月15日~8月17日期间连续三次未出席鲁泰A董事会、8月23日~10月26日又三次未出席孚日股份董事会,且均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而遭到深交所通报批评。李质仙原为国泰君安研究所纺织和服装行业的资深分析师,目前担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销售交易总部董事总经理,同时,他是最早涉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券商分析师之一,曾受邀出任华升股份(600156,收盘价4.26元)独董,后来被相继聘为申达股份(600626,收盘价4.12元)、孚日股份、鲁泰A的独董。11月底,李质仙辞去了孚日股份独董职务。

另外,国泰君安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谭晓雨也担任了科力远、湖南投资的独董。而有医药行业金牌分析师之称的申银万国研究员罗鶄则被片仔癀(600436,收盘价76.22元)聘为独董。

从上面可以看出,一般来说,被聘为独董的分析师往往就职于国内一流券商,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并且在业界口碑颇佳。但正是因为他们介于公司与市场之间的特殊身份,投资者对分析师们出任独董后,能否保证客观公正的发表关于所在公司的意见、并不利用重大事项知情权牟利而心存疑虑。如毛长青就在担任隆平高科独董前多次推荐隆平高科,后来也曾多次推荐种子板块。

为了避嫌,担任上市公司独董的分析师也试图撇清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如李质仙在出任鲁泰A独董后曾公开表示,在任期内不发表关于鲁泰A的任何研究报告。罗鶄也没有撰写关于片仔癀的研究报告,而由另一位分析师负责该公司研究。

或许正是为了维护研究所客观公正的形象,中信证券才制定了“员工不能担任独董”这一规定,毛长青也不得不从隆平高科 “被辞职”。而杨治山本次卷入内幕交易案,则再一次暴露了分析师独董的弊端。

法律尚未明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涉及到四类关系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第一是薪酬关系,独立董事在过去一段时间内都不能是公司的员工;第二是亲属关系,三代内直系亲属都不能担任该公司独董;第三是股权利益关系;第四是合同利益关系。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券商分析师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董,同样也没有规定其任职期间不能写在职公司的研报。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分析师在担任所研究行业或公司的独董后,其特殊身份都注定了他们在发布研究报告、或是为公司事务出具意见时有瓜田李下的嫌疑。而最根本的,是我国目前独董制度的不完善,许多独董都是个摆设。但如果真要完善独董制度,让独董发挥他们的作用,则不是一朝一夕之功。

据悉,监管部门已委托瑞银证券和国内其他几家研究实力较强的券商联合制定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其中研究员不得兼任上市公司独董成为了业界共识,一旦这一指引最终付诸实施,分析师独董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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