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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实习生不能沦为廉价劳动力

2011-02-15 01:30:14

吴睿鸫

        真有点不敢相信,一个堂堂世界500强企业的子公司,竟然超量使用实习生,而且人数远远超过正式员工。这意味着,资本巨头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不但没有做到让中国公民共享发展成果,而且在这些利润中,很大一部分是通过牺牲中国的实习生利益获取的。

        跨国企业之所以愿意将在校学生当作“正式”员工来使唤,看中的是廉价劳动力,既不用交  “五险一金”,还可以让他们高负荷加班,有些甚至是无偿使用。其实,企业大量使用实习生,并非只存在于广东省这家跨国企业的子公司,它不过是全国企业用工现状的一个缩影。

        碰巧的是,最近,国内人力资源网站——前程无忧,对大学生实习安全进行了一项专门调查,结果显示:9成实习生遭遇过权益受损,46%的学生自述实习期有上当的经历或感受,27%学生实习没有签订实习协议;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和克扣工资,列大学生实习中权益受损现象前三位;90%以上的大学生在明知权益受损情况下选择“忍气吞声”。显然,实习生已成为众多企业争抢的对象,他们正在演变成职场的“小白鼠”,任人宰割。

        究其根源,一方面,一些企业公然对抗法律。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实习生不属于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倘若企业大量使用实习生,并且将实习生作为正式劳动力使用,不仅违反了劳动法律,而且与变相使用“黑工人”没有两样。尽管有些企业和实习生签订了相关协议,但类似的这些协议,大都有意规避劳动法律的规定,尤其当实习生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等意外时,往往会求助无门,无法得到赔偿。这不仅造成了实习生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且也容易产生劳动纠纷。

        另一方面,我们的法规存在漏洞,有些监管部门不作为。就目前而言,除广东省明文规定实习生不得超过企业正式人员20%的上限外,全国并没有统一的实习生占企业用工总人数上限的法律规定,这在无形中也纵容了某些企业大量使用实习生的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劳动监督部门对一些企业将固定性岗位转变为劳务派遣岗位,采取劳动力外包方式规避企业责任,以企业内部规章的名义,出台所谓的“内部厂规”,稀释劳动法规规定等行为视若无睹,没有起到很好的监管作用。此次广州市劳动执法、总工会、公安等八部门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时,才偶然发现这家跨国企业的子公司实习生多于正式员工,就印证了这点。

        此外,教育与中介部门的“见钱眼开”,联手打造利益输送链条。尽管教育部明确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可在一些地方,劳务中介已经成为部分学校和企业之间输送实习生的桥梁,他们也从实习生身上分得一杯羹。比如,实习期间,学校会向学生收取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路费、培训费、介绍费,这笔费用由学校和劳务中介分成。

        笔者以为,要想扭转企业大量使用实习生的态势,除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一些教育和中介部门的“分赃”行为进行严惩外,还应该完善我们的制度,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实习生制度,要对实习生的劳动报酬、实习岗位、劳动时间以及工伤认定、各种保险等进行规范。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实习生的权益,约束学校乱安排学生实习、企业为降低成本而大量使用实习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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