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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裕称解百纳官司不影响产品销售

2010-01-27 04:32:28

每经记者  刘丹  发自北京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解百纳目前仍是张裕的商标,具有法律效力。”26日,张裕集团总经理周洪江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其他企业使用解百纳这个名称属于违法。”

        近日,中粮酒业公司等企业作为原告,以“解百纳”商标属不当注册为由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并被受理。而张裕随后在25日发布公告称,关于“解百纳”商标的行政诉讼及其裁定或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解百纳”产品销售带来负面影响。

        “目前官司进入二审阶段,我们正在关注,相信会有公正的审判结果。”周洪江告诉记者,“解百纳”官司无非有3种结果,第一种是判定“解百纳”是张裕独有商标,第二种是维持一审,第三种是撤销张裕“解百纳”注册。

        此外,对张裕以10.5亿元收购恒丰银行约5%股权一事,周洪江表示,近期公司自有资金比较充裕,闲置资金数额较大,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认购了恒丰银行的股份,这也是为了让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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