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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雪已造成70亿元损失出台巨灾险呼声再起

2009-11-19 03:51:58

每经记者  宋怡青  发自北京

        北方肆虐的暴雪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商业保险理赔无异于杯水车薪。国内呼唤已久的巨灾险再度被质问,为何还不出台?

        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1月15日,北方8省有962.2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达29.5万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69.6亿元。目前多家保险公司都已经启动了理赔应急预案。

        “由于国内投保率普遍不高,所以在巨灾面前商业理赔金额应该是非常有限的。”保险专家王蒙对记者表示,“与商业保险相比,我们面对频繁的自然灾害更需要巨灾保险。”

        巨灾保险机制是以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为基础、辅以政府必要的引导及财政税收等政策的支持和保障而形成的一套综合性巨灾保险保障制度安排。国内从提出巨灾保险到现在已经有10年之久,巨灾保险制度依旧没有出台。

        去年南方雪灾以后,业内对于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呼声强烈。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也表示,加快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以及建立巨灾保险基金。但是至今尚无太多实质性进展。

        “说白了钱是一个重要问题。”一位保险界的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有人认为应来由保险公司来启动,但是巨灾保险本身无法完全商业化运作,其赔付也是商业性的保险公司承担不了的。”

        据了解,汶川地震的损失为1240亿美元,而中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中国人寿的注册资本也不过282.65亿元人民币。所以巨灾保险仅依靠商业保险公司或者保监会是不现实的。

        “巨灾保险制度更需要国家财政的支持。”王蒙认为,巨灾保险是具有公益性质,因此,无论从降低保险人及投保方负担的角度,还是从保障社会公益的立场,政府都有扶持和援助的责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也认为,“国家财政需要为巨灾保险提供一个平台,吸纳社会力量。像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一样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另外,为了确保巨灾保险的覆盖面,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都采用了一定程度的强制保险,而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规定。缺乏国家支持的巨灾保险,在承保能力方面将会受到较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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