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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端午节”风控措施出台

2009-05-21 03:06:00

每经记者  张昊

        昨日,上期所宣布自2009年5月26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9%;2009年5月27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6%。

        如果2009年6月1日未出现停板,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铝、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涨跌幅度限制为5%;铜、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涨跌幅度限制为5%。

        另外,通知还指出黄金Au0906合约的自然人持仓在2009年5月27日收盘后应该为0手。燃料油Fu0906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5月27日,该合约的交割日为2009年6月1日至6月5日。

        大商所方面,自2009年5月26日(星期二)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聚乙烯、棕榈油和聚氯乙烯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0%,涨跌停板扩大至7%。

        自2009年6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聚乙烯、棕榈油和聚氯乙烯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7%,涨跌停板恢复至5%;黄大豆2号和玉米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5%,涨跌停板恢复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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