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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集团受让阳光人寿股权获批

2009-05-13 03:24:20

每经记者  赵怡原

  保监会5月12日通告,深圳市祥南置业有限公司转让阳光人寿保险1亿股给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后,阳光保险集团股持有阳光人寿5.6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4.85%,深圳市祥南置业有限公司不再持有股份而北京易方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阳光人寿1亿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5.15%。今年1月份,阳光人寿将注册资本变更至6.6亿元。

        据悉,阳光人寿成立于2007年12月,和阳光财险共同隶属于阳光保险集团。昨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阳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刘先生,他表示“完全不知情。”

        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保险研究员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保险公司这几年的经营状况是非常艰难的,外部投资者在这个时间段来投资的话,风险的不确定性实在是难以预估。所以我认为这也是为什么接盘的不是其他公司而是本集团的主要原因。”

        事实上,去年阳光保险集团上已经接收阳光财险10.5亿股股份。2008年3月,中国石化、南方航空、中国外运、中国铝业、广东电力分别将其各自所持有的阳光财险2亿股股份、北京长安金泰物业将持有的阳光财险5000万股股份转让给阳光保险集团。至此,阳光保险集团持有阳光财险10.5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5.45%。

        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1~3月,阳光人寿保费收入为30154.22万元,在29家中资寿险公司中排名21位;今年1~3月,阳光财险保费收入为135323.99万元,在31家中资财险公司中排名第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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