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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减持约2.4亿元 华泰证券股东遭上证所公开谴责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2-05 18:33:18

2月5日盘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获悉,上证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省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股份)在华泰证券股份买卖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并于2016年1月13日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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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王一鸣

2月5日盘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获悉,上证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省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股份)在华泰证券股份买卖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并于2016年1月13日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经查明,截至2015年7月7日,苏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苏豪股份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华泰证券A股股份3.66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1%。

截至2015年12月2日,苏豪控股和苏豪股份累计减持上市公司A股9967.35万股,合计持股比例降为4.932%,违规减持金额约2.4亿元。期间,上述股东在被告知其减持行为已违反证监会相关规定后,苏豪股份仍于2015年11月6日继续减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12万股,苏豪控股于2015年11月9日、10日分别继续减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200万股及100万股。

苏豪控股和苏豪股份的减持行为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第一条关于“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要求,且减持股份的数量和金额巨大,情节严重。

苏豪控股和苏豪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第一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证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证所将抄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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