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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废料制食用明胶曾获专利

2012-04-26 01:54:00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张国栋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张国栋 发自北京

皮革废料制备食用明胶,竟然还曾获专利?

日前,有网友微博爆料称,铬鞣皮废料酶法制备食用明胶的工艺方法专利早在1991年就申请了,专利号是91108955,至今已有21年。

4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查询:按照上述专利号,确有一条名为“铬鞣皮废料酶法制备食用明胶的工艺方法”的发明专利,跟当前频频见诸报端的问题胶囊工艺方法类似,该工艺方法中的铬鞣皮废料正是制革生产过程中机械剖、裁下来的弃而不用的边角料“蓝皮块”。

根据介绍,该工艺方法脱铬、胶解完全,生产周期短,明胶收率高于50%,产品全部为食用明胶。但这份说明书并没有对食用明胶成品铬含量进行标注,也未提到相关参照标准。

在一份8页的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中写着,专利认为,在现有技术中,铬鞣皮的脱铬方法可分为酸法、碱法、酸碱交替法和氧化脱铬法,前三种由于脱铬不完全,只能用于生产工业明胶,氧化脱铬法可以取得理想的脱铬效果。

据悉,该专利的申请日期为1991年9月,公开日期为1992年3月,距今已经20年。而由于时间过去太久,记者当日未能联系上专利发明人及专利提到的石家庄市专利事务所代理人张强。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文献咨询部门人士向记者解释,这个属于发明专利,只能保护20年,20年过后就不受保护了。“这只是个公开专利,都没有授权,没有经过实证(音)。”该人士称。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个专利的名称,实际上是误导了大家对明胶的认识,好像说随便用这种方法,只要是皮革酶法制备的,就能制食用明胶”。他说,是不是食用明胶不是专利说了算,而是采用这种技艺后国家检测的结果如何。

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明胶分会副秘书长黄雅钦近日表示,食用明胶和工业明胶的主要原料来源不同,执行的标准、生产规范和卫生规范也不同。“凡是采用革皮(俗称蓝矾皮或旧革制品)为原料生产的明胶都是工业明胶”。

据了解,目前工业明胶和食用明胶在胶的成分上已经没有太大区别,主要区别在于非胶方面的差别,即给人体带来了危害的化工原料部分。“食用明胶铬含量不大于2毫克/公斤,同时其生产单位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生产,且需持有生产许可证。”黄雅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

另有资料显示,已故的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明胶与微纳米碳材料研究室主任陈丽娟等,在2004年曾专门比较过各种利用含铬皮革废料提取明胶的方法,得出的结论是 “无论采用何种脱铬手段,(利用含铬皮革废料生产的)明胶中的铬含量,始终不能降低到食用级明胶的标准”。

董金狮表示,从明胶本身看,在没有使用之前,对三种明胶

(工业明胶、药用明胶和食用明胶)用肉眼能区别开来,但制成制品后很难区分,要判定是食用明胶还是工业明胶,需要检测产品中铬的含量。而近日频频曝光的“毒胶囊”事件显示,不法商家已经不只是利用制备方面的漏洞,还利用有关标准方面的漏洞。

根据国家标准,食用明胶(皮制)中对于铬的限量标准为A级1mg/kg,B级、C级均为2mg/kg;而药用明胶中对重金属铬的限量要求为2mg/kg;工业明胶中对重金属的限量以铅计,要求重金属铅的限量为50mg/kg,并未对重金属铬进行单独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明胶空心胶囊重金属铬的限量值为2mg/kg。

为此,董金狮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药用明胶和食用明胶在胶本身差别不大,甚至在铬的指标上,药用明胶还没食用明胶高,“我建议国家标准提高,具体是把药用明胶的标准提高,食用明胶的铬含量都到每公斤1毫克了,药用明胶的标准明显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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