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2 10:47:36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华太表示,四川是全国首个“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地方标准”、用最严谨标准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省份,将继续从严从细、常态长效守护全省饮用水安全。
每经记者|淡忠奎 每经编辑|杨欢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淡忠奎 摄
5月1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分党组书记、副主任委员杨娟介绍,执法检查组将在2026年5月分别赴成都、德阳、遂宁、资阳开展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17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区域内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数据显示,四川省有249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地级及以上水源地56个(河流型37个、湖库型17个、地下水型2个),县级水源地244个(河流型161个、湖库型53个、地下水型30个)。
“截至2025年底,全省30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连续6年100%达标,2192个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从‘十三五’末的93.60%提升至99.60%。”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华太表示,四川是全国首个“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地方标准”、用最严谨标准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省份,将继续从严从细、常态长效守护全省饮用水安全。
四川省政府党组成员马正勇表示,《条例》自1995年实施以来,全省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但对标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环境的美好期盼,对标美丽四川建设目标要求,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水源水质保障仍有薄弱环节。全省城市水源地中湖库型占比较高,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特别是汛期等特殊时段,容易产生水华导致水质超标。全省农村人口居多,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数量居全国第一,供水安全韧性有待增强;
二是保护与发展统筹仍有提升空间。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审计及各类专项检查发现,部分保护区内仍存在矿产开发、违规建设、违法养殖、生态修复不到位、污染治理不完善等问题,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风险防范能力仍有待加强。部分地表水型重要水源地面临交通穿越和上游输入性污染风险,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尚不完善。目前仍有33个单一水源供水城市尚未建成应急备用水源,极端情况下的供水安全保障存在隐患。
他强调,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和执法检查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系统梳理保护区划定、排污口整治、面源污染治理、设施规范运维等方面风险隐患,全面建立问题清单,实事求是制定整改方案,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以实打实的整改成效补齐水源保护工作短板。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家德进一步指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涉及范围广、监管部门多,要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饮用水水源保护职责以及联合执法、落实部门协作机制等情况,推动各地加强从“源头”到“龙头”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落实法定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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