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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控股子公司环境违法被罚1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6-10-20 17:14:11

每经记者|刘志远    每经编辑|杨军    

每经AI快讯,“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温州宏丰(SZ300283)控股子公司浙江宏丰金属基功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浙江宏丰金属基功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10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6年9月29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非营利机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定期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报告”,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文号为温环罚〔2026〕5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浙江宏丰金属基功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实施了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

上期(总第252期)A股绿色报告显示,2026年9月16日至30日,18家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

温州宏丰主要从事电接触功能复合材料、元件、组件及硬质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记者 刘志远 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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