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4 22:29:02
每经记者|文多 每经编辑|黄胜
ST新华锦(600735.SH,股价5.94元,总市值25.47亿元)9月4日盘后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青岛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等问题,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455万元,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更是被罚款610万元。
这一处罚结果与之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拟处罚结果一致。
ST新华锦主营发制品和纺织品服装的生产加工及出口业务,同时布局石墨新材料产业等。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5亿元,净利润亏损约592.23万元,均同比下滑。
据公司9月4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11月至2025年8月,ST新华锦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经由中间方转至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发生额1.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2%;
2022年发生额5.61亿元,占49.21%;
2023年发生额4.54亿元,占29.44%;
2024年发生额15.82亿元,占104.35%;
2025年发生额12.24亿元,占88.18%。
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此外,2021年11月至2024年6月期间,ST新华锦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均未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针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资金占用余额,ST新华锦还人为调整资产负债表,即调增货币资金1.9亿元、调减其他应收款1.9亿元,占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8.24%,该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6年4月20日,所涉占用资金已通过货币形式全部清偿完毕。ST新华锦在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2024年全年和2025年上半年的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岛证监局决定作出如下决定:
对ST新华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罚款455万元;
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处以罚款610万元;
对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张航给予警告并罚款240万元;
对新华锦集团公司时任总裁刘笃平给予警告并罚款220万元;
对上市公司时任总裁孟昭洁给予警告并罚款75万元;
对上市公司时任财务总监程雁玲给予警告并罚款55万元;
对上市公司时任总裁盛强、时任财务总监曹旭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50万元;
对上市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燕妮给予警告并罚款25万元。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则指出,针对2022年一季报、2022年三季报、2023年一季报、2023年三季报、2024年一季报、2024年半年报、2024年三季报的资金占用余额,公司人为调整资产负债表,导致相关季报及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其更正上述七期定期报告,并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次处罚落地,意味着ST新华锦历时数月的信息披露违规调查正式收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合计逾千万元的罚款,后续还需按期完成多期财报的更正工作。
ST新华锦表示,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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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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