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7 20:03:08
每经记者|王琳 每经编辑|毕陆名
继2024年冲击创业板IPO失利之后,新麦机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麦机械)重振旗鼓,正冲击上交所主板市场IPO。招股书显示,新麦机械在报告期内(2023年至2025年,下同)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但归母净利润在2025年略有下滑。值得一提的是,新麦机械将报告期内约七成归母净利润进行了现金分红,而此次IPO拟募资额则超过了公司资产总额的五成。
记者还注意到,新麦机械此次IPO披露的2023年境外销售收入、外销毛利率均与2024年IPO时招股书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这也直接导致公司2023年整体营业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在两次IPO招股书中并不一致。
此外,新麦机械在报告期内对两家公司同时存在产品销售和采购的情况,这两家公司均为新麦机械的关联方,而且分别为新麦机械在报告期的前五大客户之一和前五大供应商之一。
按照招股书,新麦机械是集商用烘焙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所生产的设备应用于面包、吐司、蛋糕、曲奇、披萨、面点等各类烘焙食品的全套生产流程。
从业绩表现来看,报告期内,新麦机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73亿元、10.33亿元和10.74亿元,其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2亿元、1.98亿元和1.90亿元,在2025年增收不增利。
值得一提的是,新麦机械在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同比增长,一定程度上源于资产处置收益的大增。2024年,新麦机械取得资产处置收益1114.41万元,主要是城区改造收到的非住宅征收补偿款。在2023年和2025年,新麦机械的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仅为14.71万元和5.33万元。
此外,2024年IPO招股书显示,新麦机械在2023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内销收入分别为9.83亿元、5.62亿元和4.22亿元。而在此次IPO招股书中,新麦机械在2023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内销收入分别为9.69亿元、5.48亿元和4.21亿元。也就是说,主要因为外销收入的差异,导致新麦机械在2023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在两次IPO招股书中出现了明显差异。
记者还注意到,新麦机械在报告期内各年度分别进行现金分红1.07亿元、1.57亿元和1.36亿元,合计占到同期公司归母净利润的约七成。截至2025年末,新麦机械的资产总额为9.74亿元。新麦机械此次IPO拟募资5.39亿元,占到公司资产总额的超五成。
报告期内,新麦机械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88%、39.43%及38.62%,其中内销毛利率分别为37.84%、38.04%和35.98%,外销毛利率分别为39.68%、40.40%和40.47%。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IPO招股书显示,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新麦机械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4.19%、34.98%和41.2%,其中内销毛利率分别为40.92%、39.59%和40.77%,外销毛利率分别为25.60%、31.61%和41.20%。
那么,为何两次IPO招股书中披露的新麦机械2023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内销毛利率和外销毛利率均不一致呢?
而且,对于2021年至2023年外销毛利率的逐年大幅提升,新麦机械在2024年IPO招股书中表示,主要是由于美元汇率整体呈上涨趋势,人民币整体呈现贬值趋势,同时高毛利的美国等市场需求有所增加。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新麦机械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53%、58.80%和58.87%。其中,公司在美国市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19亿元、2.58亿元和2.42亿元,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60%、25.08%和22.68%。
那么,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2025年整体升值超4%,而且新麦机械在2025年对美国市场销售收入以及销售收入占比均同比下降的情况下,为何公司在2025年的外销毛利率并未同比下降,反而仍略有提升呢?
事实上,在2024年IPO招股书中,新麦机械披露的2023年在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23.44%,这与此次IPO招股书披露的22.60%也并不一致。
此外,在报告期内,新麦机械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水平分别为31.15%、30.34%和30.35%,均明显低于同期新麦机械的水平。新麦机械对此解释称,主要原因为公司在产品类别、客户群体和业务模式方面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在新麦机械的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中,还存在同时身兼客户和供应商角色的情况,而该客户和供应商还是新麦机械的关联方。
在报告期内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中,新麦机械向关联方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分别为2069.97万元、4422.01万元和4784.27万元,分别占到当期营业收入的3.48%、7.07%和7.27%;新麦机械向关联方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分别为3886.54万元、4166.80万元和4804.31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成本的4.00%、4.03%和4.47%。
具体来看,在报告期内,作为新麦机械的控股股东,新麦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麦企业)分别是新麦机械的第三大、第一大和第一大供应商,新麦机械对其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142.97万元、2786.84万元和3882.42万元;新麦企业同时也分别是新麦机械的第四大、第三大和第二大客户,新麦机械对其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624.86万元、3824.68万元和4250.59万元。
新麦机械解释称,新麦机械对新麦企业的销售存在直接销售和转口贸易两种形式。其中,直接销售指新麦企业自行采购新麦机械的烘焙设备产品或者零部件(需由新麦企业进行加工组装)后在中国台湾地区销售;转口贸易则是由新麦企业与印度客户洽谈并接到订单后,向新麦机械下达采购订单,由新麦机械按照印度客户要求的规格、数量、交期负责相关产品的生产,并按照新麦企业的指示将相关产品交付给印度客户。
与此同时,在报告期内,新麦机械对前五大供应商之一的三能器具(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能器具)销售金额分别为249.83万元、322.04万元和536.36万元,对三能器具的采购金额分别为926.22万元、1635.05万元和901.53万元。三能器具同时也是新麦机械的关联方。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麦机械的前五大客户中,SINMAG EUROPE NV存在将“SINMAG EUROPE”注册为公司名称并进行产品销售的情形。新麦机械表示,在公司与SINMAG EUROPE NV保持合作关系期间,双方不存在因共用商号导致的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但若在后续经营中公司上述客户不再合作,且届时SINMAG EUROPE NV仍以“SINMAG EUROPE”进行销售或提供服务,则存在相关市场的客户、服务对象混淆公司与SINMAG EUROPE NV的业务、产品的可能;倘若SINMAG EUROPE NV销售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则可能对公司的产品声誉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出现不利于公司的诉讼纠纷,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对于本文存在的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8月6日和7日两次向新麦机械发去采访函,并在8月7日致电新麦机械,新麦机械方面人士随后通过微信回应称“我们现在静默期,不太好私下回复”。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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