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头条

每经网首页 > 头条 > 正文

三部门: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实行“零关税”政策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5 11:36:03

每经AI快讯,2月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零关税”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具体范围见附件。岛内居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或居留证件,可在指定经营场所不限次数购买清单内进境商品,并现场提货。每人每年免税购买金额累计不得超过1万元人民币。清单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海南省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适时动态调整。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