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记协 2025-08-21 10:45:33
近日,昆明广播电视台记者在采访市民反映的装修问题时,突遭施工方梵高公司人员粗暴阻挠,致记者受伤,设备受损。
经调查,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夏某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同时,梵高公司承担赔付相关费用。
记者开展正当采访,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利。维护记者正当采访权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杜绝“捂盖子”思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育公众对舆论监督的理性认知。维护记者正当采访权利,就是维护人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民主法治,保障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高效运转。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