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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汽模:不存在虚假披露、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17 17:12:20

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承认此前的三次股权转让与并购重组其实是“忽悠式”操作吗?如果是,是否应承担责任?是否应该赔偿所有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天汽模(002510.SZ)6月17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您好,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披露、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

(记者 王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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