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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公司公告:时任董事曾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能及时获知信息并进行披露,向投资者致歉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1-03 20:54:54

1月3日晚,福石控股(300071)发布公告称,公司时任董事王子豪先生于2024年3月18日至4月17日期间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王子豪未及时向公司披露该情况,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此,王子豪和公司均向广大投资者致歉。王子豪已于2024年12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在职期间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同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指出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每经编辑|张锦河    

1月3日晚,福石控股(300071,股价4.37元,市值42.12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时任董事王子豪先生于2024年3月18日至4月17日期间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王子豪先生对未及时向公司披露前述情况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对于未能及时获知该信息并进行披露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王子豪先生已于2024年12月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子豪先生在职期间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未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于董监高人员的个人教育培训及管理,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信息披露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同日,公司还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王子豪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警示函》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王子豪:

经查,你公司董事王子豪于 2024年3月18日至4月17日期间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你公司未及时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披露。王子豪作为上市公司董事,未及时将上述情况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王子豪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充分吸取教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官网显示,福石控股成立于2003年,是北京首家重整新生上市企业,致力于打造“营”“销”并重、人与科技并行的全链路营销科技公司;依托旗下全资子公司和关联资源,服务包括品牌战略咨询、公关传播、新媒体营销、活动管理、舆情管理、媒介管理、政府关系及危机管理等项目。

2024年前三季度,福石控股实现收入10.45亿元,归母净利润-2989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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