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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减持新规”升级落地:防范大股东各类绕道减持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5-26 22:19:59

每经记者 王海慜    每经编辑 彭水萍    

经过征求意见之后,5月24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减持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持股变动规则》),两则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资料来源:Wind、招商证券 杨靖制图

《减持管理办法》《持股变动规则》被不少业内人士称为“史上最严减持新规”。相比以往,此次落地的减持新规增加了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明确控股股东、实控人二级市场减持与上市公司股价表现、分红情况挂钩;全面封堵技术性离婚减持、转融通式减持等各类绕道减持通道;对于大股东违规减持行为,可以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

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

《减持管理办法》共三十一条,总体保持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基本框架和核心内容,将原有的规范性文件上升为规章,并针对市场反映的突出问题完善了相关内容。

一是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增加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要求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与大股东共同遵守减持限制。

二是有效防范绕道减持。要求协议转让的受让方锁定六个月;明确因离婚、解散、分立等分割股票后各方持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明确司法强制执行、质押融资融券违约处置等根据减持方式的不同分别适用相关减持要求;禁止大股东融券卖出或者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等。

三是细化违规责任条款。明确对违规减持可以采取责令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措施,列举应予处罚的具体情形。此外,还强化了上市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的义务。

此外,《减持管理办法》还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和自身违法违规情形下都不得减持,一般大股东在自身违法违规情形下不得减持。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减持新规精准封堵了大股东各类绕道减持的套利空间。据华泰证证券总结,减持新规明确大股东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保障中小投资者交易公平性;明确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防范借用衍生品变相实现减持;明确股份在限制转让期限内或者存在不得减持情形的,股东不得进行转融通出借、融券卖出,防止规避持有期限限制;要求股东获得有限制转让期限的股份前,需先行了结已有融券合约,避免通过提前布局绕开限制。对此,华泰证券认为,相关规则有助于强化市场公平,推动资本市场的投资功能进一步发挥,有助于对耐心资本和长期资本的培育与发展。

产业资本净减持大降

近年来,通过对减持行为进行持续性的规范,目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规模已经处在历史低位。

据申万宏源统计,产业资本上周(5月20日至24日)净减持2亿元,主要减持了公用事业、房地产、电力设备等行业,总体减持规模仅高于近70周15.7%的时间。

事实上,自去年年中以来,A股产业资本净减持规模已经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去年1~7月,产业资本减持活动较为频繁,以周度净减持规模计算,区间内单周产业资本净减持规模超过100亿元的不在少数。但自去年8月以来,产业资本净减持规模出现了明显收缩。今年1~2月,还曾多次出现产业资本单周净增持的情况。

据申万宏源统计,最近四周,产业资本单周净减持规模分别为3亿元、11亿元、9亿元、2亿元,较去年同期均有大幅下降。另据平安证券统计,截至今年5月26日,2024年重要股东净减持规模约68亿元,而2022年与2023年则分别超4200亿元与3300亿元,表明政策效果明显。

封面图片来源:资料来源:Wind、招商证券 杨靖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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