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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处罚,对民警追责!南京交警回应“自行车无牌被罚50元”,当事人:钱已退,正走撤销处罚流程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4-24 21:50:52

每经编辑 程鹏    

4月24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发布通报称:近日,南京一网民反映骑自行车上路因无牌被罚50元,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查,4月9日17时46分,我局民警在中山路长江路路口执勤时,发现当事人王某逆向骑行自行车,对其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并对其无牌上路行为予以罚款50元处罚。

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行车不再属于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无需上牌。据此,我局已撤销针对其骑行无牌自行车上路行为的处罚决定,并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对此次执法暴露出的问题,我局将以案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和执法监管,不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感谢广大网友和媒体的监督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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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报道,4月23日,南京一网友发帖称,他在骑自行车时因没有牌照,被交警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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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此前收到的罚单(贴文截图)

王先生表示,交警说他的自行车没有牌照,要罚款。他听后提出疑问:“自行车也要上牌?”执勤交警回复他说:“什么车上路不上牌照?连共享单车都打了钢印。”王先生于是当场扫码支付了50元罚款。但他向同事和骑行车友谈及自己骑自行车上路因车未上牌被罚款的事,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因此事发后第二天,他拨打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问题,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明确回复说,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自行车不需要再上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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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被罚时骑的车

据现代快报,记者电话咨询了南京车管所服务热线12123,“自行车到底用不用上牌?”工作人员再次明确表示,“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行车不属于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无需上牌。”

既然条例已经明确

交警为何还会开出罚单?

据现代快报,自行车牌照在其他很多城市,确实早就退出历史舞台。杭州《都市快报》在2006年就报道了“自行车不用再上牌”的事,根据《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自行车上牌政策取消。但取消自行车上牌,并不是等于自行车不用登记车主信息了。截至2006年,杭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所登记在册的自行车有250万辆。这些车和全国其他城市的自行车一样,都有一个唯一的牌号,在当地的车管所,详细地记录着车主的信息。而北京在杭州之前已经取消自行车登记,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嘉彦当时这样解释:“取消自行车登记制度,主要是因为自行车在个人财产价值当中的比重已下降,登记反而增加市民麻烦和政府管理成本。”

江苏则是在2023年7月27日,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时,自行车正式从需要登记领牌的非机动车“名单”中取消。该条例在2024年1月1日起才正式施行。

既然条例已经明确自行车上路无需再上牌,那么交警为何还会开具罚单,并且还有处罚代码呢?对此,相关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自行车在2024年以前,确实需要上牌才能行驶的,而交警此次“乌龙”处罚,很大可能是由于执勤民警对新条例掌握不及时,对自行车上路不再需要牌照不知情。

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事情是,为何自行车无牌被处罚,让很多网友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无法理解?事实上,长久以来,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是需要上牌登记的,一方面可以帮助部分人员寻找确认丢失的车辆;另一方面在发生事故时,也可以协助警方及时找到当事人,这与其他牌照功能一致。只不过,近二十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不断发展,车速快、骑行便利,使其逐渐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首选,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上牌才能上路的概念也深入人心。

24日,当事人王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上午交警方面已经和他当面沟通了,承认了处罚不正确,处罚不当的原因是执勤民警未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规。目前,他们正在走处罚撤销流程,民警当面先把罚款退还给了他,并承诺会及时告知处罚撤销的进度,处理完也会通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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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在微博上晒出交警退回50元的截图

编辑|程鹏 杜波

校对|孙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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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纵览新闻、极目新闻、现代快报、南京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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