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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需对1.5亿元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法尔胜:未找到担保合同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4-19 23:12:15

◎4月19日晚,法尔胜披露,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天科控股要求法尔胜对一笔1.5亿元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但法尔胜表示,公司并未找到相关的担保合同,因此已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杨夏    

4月19日晚,法尔胜(SZ000890,股价3.3元,市值13.84亿元)披露,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

公告中披露的起诉理由显示,2019年,北京海辉祥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辉祥和”)向安徽天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科控股”)借款1.5亿元。法尔胜、宋世杰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之后借款方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及利息,因此天科控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方归还本金及利息,且法尔胜、宋世杰对该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法尔胜表示,公司并未找到相关的担保合同,因此已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是天科控股上门“碰瓷”还是真的确有其事?担保合同究竟是否存在?事实的真相仍需等待公安机关的后续调查。

要求法尔胜承担连带责任

据公告,2019年7月22日,海辉祥和与天科控股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向天科控股借款1.5亿元。

之后,天科控股依据约定放款1.5亿元。且天科控股称,法尔胜、宋世杰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不过,海辉祥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因此,天科控股便要求海辉祥和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但多次催要未果。

2021年8月18日,海辉祥和注销,张衍海作为持有海辉祥和100%股份的股东,应当为海辉祥和注销后的债务承担责任。

天科控股认为,与海辉祥和签订的前述合同及法律文件均合法有效,且已经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海辉祥和未能依约按时还款,其注销后应由其投资人继续承担责任,故天科控股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要求张衍海清偿债务,法尔胜、宋世杰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天科控股请求法院判决张衍海偿还借款本金1.5亿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1.03亿元;法尔胜、宋世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被告连带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法尔胜:未找到合同已报案

耐人寻味的是,法尔胜方却否认对上述借款提供了担保。

法尔胜表示,经初步自查,公司档案中既没有案件所提及的《最高额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也没有涉及上述借款担保事项公司用印记录;公司管理层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也未曾审议过为海辉祥和的借款提供担保相关事项。

截至目前,法尔胜也并未收到过上述案件中提及的《最高额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等文件原件,相关情况均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得知。

因此,法尔胜在初步自查后,就相关情况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亦已委托律师应诉,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尔胜表示,鉴于上述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skd284566s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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