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监管连发两份公告,事涉首发企业现场检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来看要点!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3-15 21:20:49

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肖芮冬    

今日(3月15日)下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这一政策性文件,着眼于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监管,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维护良好的发行秩序和生态,提出了8项政策措施。

三小时后,两项落地性文件密集发布。3月1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1号公告《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2号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两者均为修订旧有规定。

明确检查对象撤回发行申请不影响检查工作实施

2021年,证监会发布实施《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的工作程序、方式及要求做出系统性规定。

证监会指出,《规定》实施以来,现场检查工作既积累了新的有益经验,如通过强化第三方监督提升检查抽签透明度、召开现场检查会商会统一问题处理标准、通报检查处理结果增进市场预期等,需要在制度层面及时固化;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部分检查对象在抽中检查后随意撤回发行申请、个别检查对象消极配合、少数检查对象多次出现同类问题等,需要完善制度补足监管要求。此外,规定中适用于核准制的检查流程及表述,也需要结合全面注册制实际予以调整。

本次修订《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按照强化“申报即担责”、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监管透明的思路,主要修订了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检查期间撤回申请不影响检查实施,检查对象确定后,检查对象撤回发行申请不影响检查工作实施,也不影响证监会及交易所依法依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二是健全统筹协调制度机制,强化证监会注册部门负责现场检查的整体统筹协调及指导。

三是完善组织与实施流程,完善通知检查对象的程序,明确检查信息通报机制,对检查机构报送检查计划、开展进场工作、申请延期等设置了时限要求,完善现场检查报告格式。

四是规范检查结果的运用,审核注册部门应结合发现问题、会商意见、整改完成情况推进审核注册工作。

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辅导规定》)也是2021年9月发布的。证监会指出,实践中发现,辅导监管存在重点不够突出,与审核注册衔接还不够紧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为此,证监会对《辅导规定》进行修订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主要修订了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要求辅导机构制定辅导环节执业标准和操作流程,督促辅导对象准确把握板块定位和产业政策。

二是明确辅导监管要关注首发企业及其“关键少数”的口碑声誉,拓展发行监管信息源。

三是规定审核注册工作要充分利用好辅导监管报告,形成辅导监管与审核注册的有机联动。

投行人士:改革的核心在于“严防造假”

对此,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才是市场基石和根本。改革的方向一定要为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本次下发的相关文件,其核心在于“严防造假”。“IPO会对真实性审核更严,对中介机构要求更高,同时上市标准得到提高,审核节奏放慢下来,时间让位于质量。对投行来说,事更多了、标准更严了、风险更大了。但要干这行,那就得在理解的基础上,想办法积极展业,放弃那些不值得的、不合规的、不道德的项目。”

同时,王骥跃还表示,“强本强基”和“严监严管”,是个很好的方向,但还得看具体执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策略分析师、团队负责人杨超指出,严格把控发行上市的准入门槛,从根源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水平,有利于“良币驱逐劣币”。未来势必通过加强中介机构的职能作用、提升审核程序的严格性,以及调控二级市场的容量,实施对企业从发行到上市的全过程严格监督和管理,体现监管“全面从严”的态度。此次一揽子综合措施旨在构建一个能够有效遏制上市泡沫和防范资本市场套利行为的监管体系,确保资本市场准入门槛和质量的双重标准,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市场环境的健康与稳定发展。

每经记者还注意到,保荐机构监管和从业质量问题一直是近年来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其中,“一查就撤”“带病闯关”两项突出问题。就在3月初,一家公司创出了全面注册制实施后IPO申请最快撤回纪录。

3月2日,深交所公告显示,思索技术及保荐机构五矿证券于1月26日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深交所终止该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审核。梳理时间线可以发现,思索技术于2023年12月28日申报创业板IPO获受理;2024年1月22日,深交所对思索技术发出第一轮问询函;仅仅过了四天,思索技术就提交了撤回申请。从申请到撤回历时仅29天。相关资料显示,思索技术存在毛利率大幅高于同行均值、发生过实控人占用资金、且涉嫌非法买卖外汇等情况。

3月1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司长申兵指出,对于“一查就撤”的现象要追究到底、责任到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特别关注撤否率比较高和“业绩变脸”等市场比较关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督促保荐机构切实强化内控,履行好核查把关职责,并且表示将在现场检查方面强化信息共享、监管执法联动,提升监管合力和效能。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投行业务频频成为违规重灾区。

如今年1月12日,证监会在官网公布6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分别对中信证券、中德证券和万和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对6名保荐代表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根据决定书,上述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违规问题是保荐的恒逸石化、永东股份和永吉股份可转债项目存在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等情形,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1月29日,因存在首发保荐业务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投行质控内核部门未识别项目重大风险及对尽职调查把关不审慎等缺陷,海通证券及相关负责人、保荐代表人被上交所分别采取监管谈话、监管警示、通报批评等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多 摄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今日(3月15日)下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这一政策性文件,着眼于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监管,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维护良好的发行秩序和生态,提出了8项政策措施。 三小时后,两项落地性文件密集发布。3月1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1号公告《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2号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两者均为修订旧有规定。 明确检查对象撤回发行申请不影响检查工作实施 2021年,证监会发布实施《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的工作程序、方式及要求做出系统性规定。 证监会指出,《规定》实施以来,现场检查工作既积累了新的有益经验,如通过强化第三方监督提升检查抽签透明度、召开现场检查会商会统一问题处理标准、通报检查处理结果增进市场预期等,需要在制度层面及时固化;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部分检查对象在抽中检查后随意撤回发行申请、个别检查对象消极配合、少数检查对象多次出现同类问题等,需要完善制度补足监管要求。此外,规定中适用于核准制的检查流程及表述,也需要结合全面注册制实际予以调整。 本次修订《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按照强化“申报即担责”、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监管透明的思路,主要修订了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检查期间撤回申请不影响检查实施,检查对象确定后,检查对象撤回发行申请不影响检查工作实施,也不影响证监会及交易所依法依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二是健全统筹协调制度机制,强化证监会注册部门负责现场检查的整体统筹协调及指导。 三是完善组织与实施流程,完善通知检查对象的程序,明确检查信息通报机制,对检查机构报送检查计划、开展进场工作、申请延期等设置了时限要求,完善现场检查报告格式。 四是规范检查结果的运用,审核注册部门应结合发现问题、会商意见、整改完成情况推进审核注册工作。 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辅导规定》)也是2021年9月发布的。证监会指出,实践中发现,辅导监管存在重点不够突出,与审核注册衔接还不够紧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为此,证监会对《辅导规定》进行修订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主要修订了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要求辅导机构制定辅导环节执业标准和操作流程,督促辅导对象准确把握板块定位和产业政策。 二是明确辅导监管要关注首发企业及其“关键少数”的口碑声誉,拓展发行监管信息源。 三是规定审核注册工作要充分利用好辅导监管报告,形成辅导监管与审核注册的有机联动。 投行人士:改革的核心在于“严防造假” 对此,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才是市场基石和根本。改革的方向一定要为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本次下发的相关文件,其核心在于“严防造假”。“IPO会对真实性审核更严,对中介机构要求更高,同时上市标准得到提高,审核节奏放慢下来,时间让位于质量。对投行来说,事更多了、标准更严了、风险更大了。但要干这行,那就得在理解的基础上,想办法积极展业,放弃那些不值得的、不合规的、不道德的项目。” 同时,王骥跃还表示,“强本强基”和“严监严管”,是个很好的方向,但还得看具体执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策略分析师、团队负责人杨超指出,严格把控发行上市的准入门槛,从根源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水平,有利于“良币驱逐劣币”。未来势必通过加强中介机构的职能作用、提升审核程序的严格性,以及调控二级市场的容量,实施对企业从发行到上市的全过程严格监督和管理,体现监管“全面从严”的态度。此次一揽子综合措施旨在构建一个能够有效遏制上市泡沫和防范资本市场套利行为的监管体系,确保资本市场准入门槛和质量的双重标准,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市场环境的健康与稳定发展。 每经记者还注意到,保荐机构监管和从业质量问题一直是近年来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其中,“一查就撤”“带病闯关”两项突出问题。就在3月初,一家公司创出了全面注册制实施后IPO申请最快撤回纪录。 3月2日,深交所公告显示,思索技术及保荐机构五矿证券于1月26日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深交所终止该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审核。梳理时间线可以发现,思索技术于2023年12月28日申报创业板IPO获受理;2024年1月22日,深交所对思索技术发出第一轮问询函;仅仅过了四天,思索技术就提交了撤回申请。从申请到撤回历时仅29天。相关资料显示,思索技术存在毛利率大幅高于同行均值、发生过实控人占用资金、且涉嫌非法买卖外汇等情况。 3月1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司长申兵指出,对于“一查就撤”的现象要追究到底、责任到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特别关注撤否率比较高和“业绩变脸”等市场比较关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督促保荐机构切实强化内控,履行好核查把关职责,并且表示将在现场检查方面强化信息共享、监管执法联动,提升监管合力和效能。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投行业务频频成为违规重灾区。 如今年1月12日,证监会在官网公布6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分别对中信证券、中德证券和万和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对6名保荐代表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根据决定书,上述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违规问题是保荐的恒逸石化、永东股份和永吉股份可转债项目存在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等情形,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1月29日,因存在首发保荐业务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投行质控内核部门未识别项目重大风险及对尽职调查把关不审慎等缺陷,海通证券及相关负责人、保荐代表人被上交所分别采取监管谈话、监管警示、通报批评等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