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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2.0”昨起正式实施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2-26 22:30:05

每经记者 潘婷    每经编辑 廖丹    

2月26日,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据了解,《实施细则》在总结过去两年业务开展的经验基础上,吸收了粤、港、澳三地市场投资者和参与者的意见和诉求,优化相关制度安排,进一步释放了政策红利。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月末,粤港澳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的个人投资者7.1万人,其中涉及港澳个人投资者4.6万人,内地个人投资者2.5万人;跨境理财汇划金额138亿元,其中“南向通”130.13亿元,“北向通”7.87亿元。

记者注意到,包括汇丰中国、东亚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已经推进产品与服务升级。汇丰中国副行长兼大湾区办公室总经理陈庆耀对记者表示,新版实施细则的生效为大湾区居民跨境投资增长及金融市场融合带来了新的动力。

据悉,跨境理财通业务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金融机构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金融机构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而在1月24日,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就已出台。

记者注意到,相较于“跨境理财通”1.0版本,此次2.0版本的变化主要在四个方面。

一是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南向通”业务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参与门槛从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降低为“满2年”。同时,增加“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作为家庭金融资产准入的可选条件,支持更多大湾区居民参与试点。

二是适当提高个人投资者额度。将个人投资者额度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如个人同时通过银行和证券公司参与试点的,两种渠道分别各有150万元额度。

三是拓宽业务试点范围。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同时将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纳入“北向通”合资格产品范围,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范围由“R1至R3”扩大为“R1至R4”风险等级(不含商品期货基金),更好满足大湾区居民多样化投资需求。

四是进一步优化宣传销售安排。细化明确境内销售机构、境内合作机构展业行为规范,引导金融机构为大湾区居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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