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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被深交所纪律处分 5年内不被接受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1-22 23:28:16

◎深交所对思创医惠给予五年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处分;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给予公开认定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每经记者 黄鑫磊    每经编辑 董兴生    

1月22日,思创医惠(SZ300078,股价3.50元,市值30.54亿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纪律处分决定》)。

其中,深交所对思创医惠给予五年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处分;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给予公开认定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此外,深交所还对思创医惠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时任财务总监王凛,时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新军,时任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汪骏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上市公司被罚8570万元

据《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报道,经浙江证监局查明,思创医惠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4万元,虚增利润3302.1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2020年,思创医惠累计虚增营业收入9646.88万元,虚增利润8394.1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67%。

此外,2021年1月22日,思创医惠公开披露《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其中包含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的财务数据。因此,浙江证监局认定,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浙江证监局认为,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未能如实披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章笠中在思创医惠相关公开发行文件和相应定期报告上签字确认,未能保证相关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

因此,监管部门对思创医惠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70万元罚款;对章笠中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此外,对章笠中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5年内不被接受发行上市申请

针对思创医惠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处罚不止于此。

据1月22日公告,深交所认为,章笠中、王凛、孙新军、汪骏在思创医惠相应定期报告上签字确认,未能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其中,思创医惠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未能有效管控医惠科技,知晓并授意相关员工实施前述虚增营业收入、成本、利润等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王凛全面负责思创医惠财务管理工作,未能对案涉事项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秘孙新军协助董事长工作并全面负责思创医惠信息披露工作,未能对案涉事项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汪骏在章笠中的安排下知晓并参与了虚假业务,参与、实施了思创医惠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因此,深交所决定,对思创医惠给予五年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处分;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给予公开认定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深交所还对思创医惠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时任财务总监王凛,时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新军,时任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汪骏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于思创医惠、章笠中、王凛、孙新军、汪骏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N141191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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