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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凌电子IPO:对大客户3M销售收入骤降,越南厂区供货协议将于2025年到期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1-17 21:17:56

◎盛凌电子在申报IPO前,2022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志坚被前妻黄新及其控制的企业起诉。近期更新招股材料后,盛凌电子称,蒋志坚与黄新及其控制的企业于2023年9月签署了和解协议,各方确认不再存在既有或潜在纠纷。

◎报告期内,公司越南厂区对3M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34.31万元、7287.27万元、8948.97万元、1878.79万元。自2021年以来,越南厂区对3M销售收入,已占对3M全部销售收入的七成左右。

每经记者 张明双    每经编辑 陈俊杰    

2023年12月31日,主营连接器业务的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凌电子)更新了创业板IPO申报文件的财务资料,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通讯、工业控制和新能源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3M、华为等。

盛凌电子的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2020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均超过60%,尤其是单一客户3M,2020年—2022年对公司收入增长贡献率分别达到39.01%、71.12%、26.18%。不过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3M的销售收入为2837.32万元,年化收入5674.64万元,相比2022年的1.23亿元降幅过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盛凌电子在申报IPO前,2022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志坚被前妻黄新及其控制的企业起诉,要求分割公司股权、赔偿经济损失等,而二人早在2014年就已协议离婚。近期更新招股材料后,盛凌电子称,蒋志坚与黄新及其控制的企业于2023年9月签署了和解协议,各方确认不再存在既有或潜在纠纷。

越南厂区与3M供货协议将于2025年到期

报告期内,盛凌电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30亿元、3.33亿元、3.77亿元和1.7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293.97万元、5252.88万元、7148.77万元和3303.43万元。

从营业收入增速来看,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增长率分别为44.89%、13.09%、-5.17%,近两年来收入增幅明显放缓。这与连接器行业市场整体表现有一定关系,2021年、2022年,中国连接器市场规模年增速分别为24%和6%。

然而记者注意到,相比公司列举的四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盛凌电子2022年收入增速的降幅明显偏大,仅与维峰电子(SZ301328,股价43.00元,市值47.25亿元)较为接近。盛凌电子表示,在2021年高增长的基数下,公司的收入增速放缓。

盛凌电子2021年收入高增长,主要客户3M的贡献率超过七成。报告期内,3M先后位列公司第一、第二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16.39%、33.34%、32.52%、16.30%。2021年,受益于公司越南厂区达产,与3M合作规模扩大,因此收入大幅增长。

但是,对3M这么大的销售规模能否持续?记者注意到,盛凌电子与3M从2005年开始合作,年度销售金额大多在5000万元以下。如报告期前的2019年,公司收入规模首超2亿元,其中对3M销售金额2702.95万元;报告期初的2020年,公司收入规模2.30亿元,其中对3M销售金额3560.78万元。到了2021年、2022年,公司对3M销售金额突然大幅提升,分别达到1.03亿元、1.23亿元。

按照盛凌电子所述,2020年,公司在越南设立连接器工厂,承接3M产能转移项目,2021年7月工厂全面达产,与3M的合作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公司越南厂区对3M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34.31万元、7287.27万元、8948.97万元、1878.79万元。自2021年以来,越南厂区对3M销售收入,已占对3M全部销售收入的七成左右。

但是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3M销售金额2837.32万元,同比降幅达60.58%,造成公司整体收入同比小幅下降。盛凌电子表示,主要是3M受外部环境影响需求减弱,订单量减少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8月,盛凌电子越南厂区与3M签订为期5年的产品供应协议。对此,交易所向盛凌电子提出问询,2025年协议期满后对3M的收入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盛凌电子回复称,结合公司与3M的合作历史、服务能力,协议期满后3M续约的可能性大,且双方正在洽谈新的合作项目,对3M的收入大幅下滑的风险较低。

IPO前实控人遭前妻起诉

深交所官网显示,盛凌电子于2023年5月申报创业板IPO获得受理。但在2022年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志坚被前妻黄新起诉,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请求分割婚姻期间蒋志坚持有的包括深圳市盛凌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盛凌电子在内的企业股权。2022年11月,黄新撤回该诉讼。

此外,2022年1月,黄新持股98%的深圳市泰德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德康)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对蒋志坚提起诉讼,要求蒋志坚赔偿经济损失合计1000万元。该诉讼请求于2023年1月被法院驳回。2023 年5月25日,盛凌电子收到起诉材料,黄新仍通过泰德康以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为案由及相似的证据和理由起诉盛凌电子。

泰德康主张蒋志坚利用其与黄新的关联关系,口头承诺以吸收合并、为泰德康代持盛凌电子股份作为条件,要求泰德康终止经营活动,将业务转移至盛凌电子。蒋志坚未履行其承诺,泰德康因此要求盛凌电子解除与原泰德康客户之间的全部供货协议或买卖合同关系;如不能解除,则请求按照盛凌电子从原泰德康客户处获得的全部销售收入(1676.01万元)赔偿损失。

记者注意到,泰德康是盛凌电子2020年第三大客户,当年销售金额为1273.69万元。按照盛凌电子所述,泰德康从事连接产品的贸易销售,无连接产品生产活动,经营规模较小;公司于2021年停止与泰德康发生交易,并变更为由公司直接与原泰德康客户进行交易。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泰德康及原泰德康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352.92万元、2549.11万元、2091.88万元、951.13万元。

对于上述诉讼,盛凌电子在补充招股材料后称,2023年9月16日,蒋志坚及公司与黄新及泰德康签署了《和解协议》,通过《和解协议》一揽子解决上述争议,泰德康已撤诉,泰德康案件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于IPO相关事宜,1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盛凌电子并发送了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366289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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