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2 15:13:34
10月12日,据象山发布消息,宁波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从2023年9月28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住房套数认定都发生了变化。目前,象山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如果是在2023年5月1日后在宁波市范围内购房,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限额分别上浮20%、30%,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限额上浮50%。如果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贷款额度可提高20%。按照目前象山公积金的贷款政策,在象山的高级层次人才,首次购买首套住房的二孩家庭,最高可贷款144万元(80×1.5×1.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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