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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大无法胜任一线工作”,解聘了19人!官方通报“医院男50女44岁不续聘”:违法,两倍赔偿!人民网评:家规岂能大于国法

每日经济新闻 2023-09-04 15:55:04

每经编辑 程鹏    

近日,陕西一家公立医院,对于编外聘用人员,将“到龄不续聘”写入官方文件。

9月4日,陕西旬阳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旬阳市人民医院“到龄不续聘”引发媒体和网民关注,旬阳市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2017年旬阳市人民医院制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依据该办法“除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规定,解除聘用人员19人,其中2022年以前解聘15人,2023年解聘4人,存在未依法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二款(一)(三)项、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

旬阳市人社局于9月1日向旬阳市人民医院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15日内修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经主管局审定后执行。旬阳市联合调查组责令市人民医院与被解聘人员充分协商、依法予以赔偿。目前,经双方协商,旬阳市人民医院已向19名被解聘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

旬阳市表示将对企事业用人单位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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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近日,陕西旬阳市人民医院发布的《旬阳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引发热议。该办法规定,已取得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特殊紧缺岗位的聘用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不再续聘;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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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红星新闻

去年至今,旬阳市人民医院以上述文件为由共辞退了12人,都是年满44岁、在医院工作多年的女性,她们原本是该院的护士或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其中一些人称,在终止劳动关系时,只拿到了1万到2万多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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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人民医院解除4人聘用关系的通知。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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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人民医院“44岁不续聘”的理由是,这些员工“年龄大了无法胜任一线工作”。对于这份明显不利于劳动者的“霸王条款”,涉事医院负责人表示,医院经过了认真研究,包括咨询了律师;医院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等相关部门也都看了这个办法,认为是可以的,因为它符合医院的实际,也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办法也经党委会、职代会通过。

人民网9月4日发布一篇评论《医院“44岁不续聘”?家规岂能大于国法》称,就现实来看,医院在拟定“家规”时,显然是下足了功夫,但并不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而是为了钻法律空子、打似是而非的擦边球——“一年一签”显然是为了逃避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设置“44岁”门槛,则无疑是为了逃避““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面对“武装到牙齿”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权益不免岌岌可危,那么,当地相关部门的态度到底是什么呢?引发舆论广泛质疑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显示,该文件于4月28日印发,并标明抄送旬阳市卫健局。换言之,当地主管部门对此心知肚明。几乎与此同时,4月25日,署名为“旬阳市司法局”的作者刊发消息,称赞旬阳市人民医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有‘妙手’”。其中写道:去年以来,旬阳市人民医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4起,涉及金额32万元,全部调解成功,实现了“小争议不出科室,大争议不出医院”。相比起调解的结果,更值得关注的是调解过程,以及产生争议的原因——劳动者到底是发自内心感到满意,还是迫于压力委曲求全?

在一片口诛笔伐之中,涉事医院表示将积极整改,并更新了补偿方案。个案虽然得到暂时性解决,但此事留下的反思不应就此止步。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守法是最基本的底线,任何“家规”都决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在寄希望于用人单位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更为关键的问题是,相关部门能否守住法律的底线,当好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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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鹏 杜波

校对|段炼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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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人民网评、红星新闻、陕西安康旬阳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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