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上海四部门联合官宣执行“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 2023-09-01 18:32:40

每经记者 刘颂辉    每经编辑 陈梦妤    

9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海市住建委了解到,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规定自通知印发次日起执行。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111356386608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贷款 上海市 政策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