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2 12:09:34
每经AI快讯,浙江省兰溪市于8月1日发布《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针对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房屋征迁三方面提出了利民新政策。新政提出,提高房屋征迁购房奖励,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更新改造项目,采取货币化安置的安置户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购房款(不超过总费用限额)20%的购房奖励,在集镇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购房款(不超过总费用限额)15%的购房奖励基础上,分别再增加5%的奖励补助。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兰溪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主体评估价值(不含装修、附属用房价值)10%的购房奖励基础上,再增加5%的购房奖励。(兰溪发布)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