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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成果发布,重点内容最新解读

2023-08-02 10:40:31

每经特约评论员 程心如

每经编辑 黄宗彦

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向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下发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以下简称《编制研究》)课题成果,课题成果包含《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为我国央企开展规范化的ESG信息披露带来指导性意见。

《编制研究》课题由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立项,国资委产权管理局、社会责任局作为指导单位。在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的统筹管理组织下,中国节能皓信环境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作为课题核心成员单位,共同参与专项报告模板以及环境(E)、社会(S)和治理(G)指标体系研究。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财大绿金院”)牵头负责治理(G)指标体系研究,并协同推进课题研究成果转化。

本文通过梳理《编制研究》的背景以及对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并在此基础上评估其实施后的影响。

一、《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工作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国家层面对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愈加重视。由于ESG可为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三方面发展提供指导性原则,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明道路,因此ESG理念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高度契合。同时,ESG也是高质量发展对企业的必然要求。

随着ESG理念在我国逐步主流化发展,ESG信息披露质量和水平逐渐成为衡量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准,在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过程中,中国香港已要求上市公司强制披露ESG信息,中国内地正逐步形成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整合信息披露的趋势,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出台或完善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指引,客观上对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

自2008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一直在推动央企ESG信息披露工作。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要求有条件的企业要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完善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和对话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要求和四个方面基本原则。2022年3月,为切实推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和社会责任工作,经中央编委批准,国务院国资委成立“社会责任局”。2022年5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中对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由于国内还没有统一、权威的ESG信披标准,上市公司发布的ESG专项报告出现了许多不规范的问题。

2022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关于2023年ESG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要求,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提升有关专项报告编制质量,助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工作走在国内前列,在产权局和社会责任局的指导下,立项开展《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经过指导厅局对研究成果严格把关,课题成果于近日由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转发给各中央企业及地方国资企业供参考,课题成果包含《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以下简称《报告模板》)。

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重点内容关注

《指标体系》分为14类一级指标、45项二级指标、132个三级指标,从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来全面衡量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绿色运营、践行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情况。《指标体系》涵盖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治理三大领域的重点实践,将指标内容细化拆解到具体的制度、架构、管理与实践,三级指标以定量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呈现。大多数《指标体系》中的指标项都是基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与中国高质量发展背景,同时借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社会责任绩效分类指引(GB/T36002-2015)》《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39604--20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社会责任指南(GB/T 36000-2015)》和香港交易所要求等政策制度以及主流的国际标准。

环境议题下,有5项一级指标、18项二级指标和56项三级指标,涵盖资源消耗、污染防治、资源与环境管理制度措施等方面的信息。环境数据是环境监管的重要数据依仗,具体来看,在《指标体系》环境维度中基础披露项大多为定量指标,说明《指标体系》对企业在环境维度的披露有更加明确可量化、可比性的要求,准确、全面、系统的环境相关统计数据有利于政府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除了在披露中常见的资源消耗、污染防治以及最基础的环境管理制度建设,《指标体系》中也包含了气候变化及生物多样性。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考虑到我国披露现状,因此《指标体系》将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3个碳排放指标均作为“建议披露”指标,在鼓励企业披露的基础上,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行把握披露程度。同时,《指标体系》也努力推动生物多样性主流化。企业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进程的重要角色,但目前企业对自身造成生物多样性压力和影响的识别程度仍有一些阻碍,因此在指标体系中设定生物多样性即希望引导企业加强关注生产运营过程中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帮助企业充分了解自身的生产经营建设对生物多样性施加的压力范围和严重程度,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可能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的负面影响。

社会议题下,有4项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和43项三级指标,涵盖员工权益、产品与服务管理、社会贡献等方面的信息。由于国资央企具有调和国民经济的功能,且普遍具有实业属性强、体量规模大、涉及行业广、业务板块多、利益相关方链条长的特征,因此《指标体系》社会维度指标的制定中不仅充分考虑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也在其中融入了国资央企特点。一方面,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也是企业需要承担的最为紧要的社会责任。因为企业的资本及各种生产要素,只有和员工的劳动相结合,才能诞生最终的产品和服务。《指标体系》在员工权益维度下的三级指标项大多为基础披露,可见《指标体系》对企业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视,企业应该“以人为本”,把尊重和平等切实落实,建立和谐的劳企关系,实现合作共赢。另一方面,《指标体系》在社会贡献议题下设置了多个建议披露指标,包括缴纳税费情况以及国家战略响应等。这些指标项涉及经济发展以及改善民生,可以理解为是国有企业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国有企业的经济发展及改善民生责任重点突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以及普惠性社会资源的协调配置,因此推动创新发展的科技创新、聚焦主责主业的产业转型发展、财政支柱的缴纳税费、基层治理基石的社区共建以及旨在防止地区发展两极分化的区域协同发展是不可或缺的指标项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为衡量企业帮助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的贡献,在社会贡献议题下有一个无障碍环境建设指标项,2023年6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保障残疾人与老年人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内在要求,是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保障,因此,企业在ESG信披中展现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成果将成为当前社会议题的亮点实践。

治理议题下,有5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和33项三级指标,涵盖了上市公司在治理策略与组织架构、信息披露透明度、合规经营与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规范,良好、有序、有效的公司治理是公司形成有效自我约束、树立良好市场形象、获得公众信心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因此治理议题中的基础披露项较多。企业通过披露自身治理所遵循的规章制度、组织架构等向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和投资者展示公司运营效率、经营风险和可持续发展情况。由于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新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是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党建引领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其作为治理策略中的基础披露项是非常必要的。

此外,由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日益增长的信息使用需求,传统的财务报表已经无法满足使用要求,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指标体系》信息披露透明度议题中除了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还针对非财务信息披露作出相应的披露建议,鼓励上市公司对非财务信息进行时效性以及质量的把控。

同时,《指标体系》中还要求上市公司对风险管理中的风险识别、控制、追踪等内容进行披露。为了有效地管理风险,上市公司需要识别和分析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以及减少发生后带来的负面影响。上市公司还可以根据风险危害识别建立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并根据风险级别,确定落实管控措施责任部门,以确保风险管控措施切实合理、有效落地实施。  

《报告模板》由报告封面及报告内容两大部分组成,在报告内容部分有10个一级标题,26个二级标题以及2个参考索引表的ESG专项报告内容,作为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报告模板》包含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企业及报告基本信息、ESG管理、ESG风险与机遇、利益相关方沟通、实质性议题评估、环境范畴指标、社会范畴指标、治理范畴指标、指标索引、第三方评价报告方面的信息。将框架从“战略”“架构”“风险管理”及“指标与目标”等方面进行拆解,以一级和二级标题进行呈现。对于每项一级标题,《报告模板》提供了细分的二级标题说明,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理解章节披露内容提供引导。

值得注意的是,ESG管理章节,有4个二级标题内容,包括ESG愿景、ESG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ESG治理架构等内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制定ESG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前首先广泛搜集企业需关注的ESG议题,其次评估各项ESG议题的重要性,再根据ESG议题设定战略目标及追踪指标,制定实施行动路线。同时,基于业务需要、政策调整以及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等,ESG战略也应适时修正,以保证ESG战略的持续有效性。若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暂未发布ESG愿景和战略等相关ESG管理框架,可以描述公司已经进行的相关工作以及为制定ESG战略拟定的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时间表、关键里程碑、责任人等。

第三方评价报告章节旨在鼓励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ESG专项报告进行验证、评价,并且出具评价报告,以增强所披露ESG信息的可信度。ESG信息披露报告的第三方评价工作从准确性、可靠性和透明度上支持公司搭建透明信息交流平台与合规运营环境,因此第三方评价报告至关重要,为验证公司ESG报告披露质量把关。

三、《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意义

《编制研究》为我国推行统一的ESG信息披露准则提供良好的示范效应。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在披露ESG信息披露报告时披露口径不一,给ESG评价带来很大的困扰。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协同性,以此降低ESG评价体系构建过程中的阻碍,在我国形成一套统一的指标披露指引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央企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时间较长,经验较丰富,因此《编制研究》课题旨在以央企为代表率先进行标准的ESG信息披露实践,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促进中国其他民营企业在编制ESG信息披露报告中更加规范。《编制研究》将使央企上市公司发布的ESG报告框架得到统一并能够保证重点内容的有效披露,央企上市公司发布的ESG专项报告将实现横向可对标、纵向可比较。后续在ESG信息披露顶层设计中可以参考《编制研究》在央企上市公司中的实施情况和反馈意见,制定统一的、强制性的企业ESG信息披露标准和规范要求,使我国开展制定统一规范的ESG信息披露标准路线更加清晰,最终助力我国ESG信息披露达到标准化、可量化的结果。

中财大绿金院作为绿色金融专业智库,已在全国各地区开展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咨询、环境压力测试咨询、企业ESG能力提升咨询、可持续发展课题研究、ESG专项报告以及ESG培训等多项服务,为上市公司、私营企业、发债主体与债项以及金融机构的ESG及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同时,牵头和参与多项ESG标准的制定。

2017年,在绿色评估体系的基础上,中财大绿金院自主创新开发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本土化“ESG评估体系”,从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三个维度的定性与定量指标以及公司的负面行为与风险来全面衡量企业ESG水平。基于自主研发的ESG评估方法学,中财大绿金院研发了全球领先的中国企业ESG数据库,覆盖企业范围包括全部A股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非上市发债企业。

此外,中财大绿金院与多家上市公司合作,服务企业提升国际和国内ESG评级。中财大绿金院立足理论研究和实际需要,围绕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关键问题,牵头和参与撰写的绿色金融、ESG政策咨询报告多次获得高层领导批示,为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政策完善与制定提供专业意见和智力支持。同时,中财大绿金院与全国主流财经媒体——每日经济新闻合作,整合资源和优势,对接市场需求,联合打造了“ESG行动派”品牌,包括“ESG行动派”数据平台和“ESG行动派”产品服务包。

后续中财大绿金院将继续全力配合国资委研究中心,密切协同各单位高效推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的落地实施。同时,将密切关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提出的建议与意见,并进行一系列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研究,帮助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更好的满足国资委规范ESG信息披露的要求,以期高质量达成课题目标。

作者程心如系中财大绿金院研究员、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研究员;稿件写作过程中,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国际合作研究处副处长戚悦、中财绿指首席经济学家施懿宸、中财大绿金院ESG中心联合主任包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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