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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拒绝徐翔提案,“无视”股东权利非公司治理之道

每日经济新闻 2023-05-17 18:19:41

每经记者 黄宗彦    每经编辑 黄博文    

每经评论员 黄宗彦

昔日“私募一哥”徐翔的炮轰,让华丽家族(SH 600503,股价3.12元,市值49.99亿元)重新回归大众视野。

由于对华丽家族经营情况和股价表现不满,作为二股东的泽熙投资在5月16日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其在4月底便委托他人向华丽家族提交了临时提案,内容涉及董事推荐,要求监督华丽家族向新兴高科技行业转型发展,进而稳定公司基本面,稳定股价。

对此,华丽家族于同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审核后,认为泽熙投资的股权被冻结,在过去的7年多没有行使过表决权,提案程序存在一定的瑕疵,董事会希望在泽熙投资的股权争议解决后再进行提案,并积极和泽熙投资保持沟通。因此不对其提出的临时提案予以公告。”

简单来看,该起事件的争议核心就是华丽家族提出的2点意见,即以“股权被冻结且长年未行使表决权”以及“泽熙投资的提案程序存在一定的瑕疵”否定了泽熙投资身为二股东所享有的部分权利。

这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在笔者看来,华丽家族的解释至少有三点有待商榷。

首先,股东因出资而享有股权,而股权代表的是一系列权利,具体可分成自益权和共益权。而股权冻结的效力主要是影响自益权部分,即股息、红利、红股等;对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提案权、股东大会表决权等共益权部分则没有约束。虽然徐翔在2015年涉案入狱服刑,其旗下泽熙投资所持的5.62%股份被司法冻结且至今未解冻,但并不影响泽熙投资享有二股东所具有的提案权。

并且,“7年多没有行使表决权”的说法也难有说服力。既然泽熙投资享有作为股东的权益,行使与否是股东自由,上市公司无权干涉也无权剥夺这部分股东权利。

其次,至于华丽家族提到的“股权争议”,指的是徐翔与配偶应莹因离婚案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据今年4月份媒体报道,法院最新判决是“不予支持离婚”。因此,起码在当前,徐翔和应莹在法律上仍属于夫妻,并构成一致行动人,对这部分华丽家族的股份暂时不存在争议。泽熙投资的股东权益应该被上市公司所接纳和重视。

第三,关于“提案程序存在一定瑕疵”,综合目前的报道和公告内容,并没有明确说明是哪一个环节存在瑕疵。按照徐翔的说法,其在4月底就提交了临时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是5月17日,从提案时间和议题这两点看,至少是符合程序。如果华丽家族有更多信息,应该在最近的公告中披露出来,而非简单一笔带过。

当然,徐翔与华丽家族之间是否有其他利益冲突在此不得而知,但公司业绩下行、股价不振是既定事实,换成任何一个股东都有权利向公司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如果连二股东的提案都被无视,何谈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笔者建议,上市公司不是一个或者几个人的利益集团,在面对议案时中小股东应积极参与表决或者选举股东代表进行表决;在业绩说明会或者其他沟通交流活动中,也要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至于上市公司方面,在面对不同声音或者质疑时,应采取更为包容的态度接受,让股东有说话的权利,而不是选择无视。在此次事件中,如果华丽家族将提案提交至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哪怕在会上提案被否决,于情于理都将更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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