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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榜!主妇起诉离婚才知丈夫年薪300万,男方谎称只剩10万!法院:女方分60%财产

每日经济新闻 2023-03-08 13:03:03

每经编辑 毕陆名

3月8日,#女子起诉离婚才知丈夫年薪300万#冲上每经热榜,并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离婚诉讼中男方称仅剩10万元存款,法院调查却发现其年收入高达300万!而其妻对此毫不知情。据北京晚报3月8日报道,记者从北京一中院家事专业审判庭团河法庭获悉,法院依据今年起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调查断案,保障女性离婚时的财产权益。

主妇起诉离婚才知丈夫年薪300万

今年一起离婚纠纷案中,李岩称他名下的存款余额仅剩10万,已无其他资产。而家庭主妇张钰对丈夫收入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晓。诉讼过程中,她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财产线索的调查取证申请。

法院向李岩任职的公司去函,询问其工资基本收入、奖金等情况,并调取其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发现他年收入合计高达300万元,并存在多笔大额支取现金的情况。

最终,法院根据查明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财产,女方分得60%。

法官吴扬新介绍,在一中院审理的离婚诉讼中,有不少夫妻一方对于另一方财产情况不完全掌握、信息不对称等情形。若一方故意隐藏财产,另一方举证不能,往往造成权益受损。根据新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法院应当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予协助。

法官建议,像张钰这样的家庭主妇,可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查询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诸如房屋、股权、银行账户等财产信息。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各地法院陆续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南方日报此前报道,今年1月1日起,《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全国各地法院陆续发出类似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例如,近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诉讼案件的当事双方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下称“申报令”)。

为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月3日上午,从化法院民一庭法官梁岸岚在进行财产保全的同时,向双方发出申报令,指令他们依法如实向法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并明确申报内容、申报期限以及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梁岸岚介绍,《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

从化法院这一案件中,法院已经对双方财产进行了保全,为何还需要发出共同财产申报令?

“财产保全是依照当事人的申请,法院进行审查,再做出裁定进行保全的,如果一方比较强势,隐瞒了部分财产,即使启动保全程序,对当事另一方权益的保护也有限。”梁岸岚解释,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能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司法的权威性,积极主动申报财产,便于离婚纠纷的公正高效化解。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上述条文还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这为法院处理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指明了操作方向,对隐瞒财产的一方,也有处理依据。”梁岸岚介绍,对不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存在前述禁止的行为,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当事人,法院可根据情形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婚姻家事律师还建议,加大对拒绝申报财产或不完整申报财产等隐瞒、转移财产行为的惩罚力度,让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真正发挥效力。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北京晚报、南方日报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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