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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地新增阳性跌破7000例,到过这些场所的,请立即报备,多区最新通告!

每日经济新闻 2022-11-30 10:35:14

每经编辑 毕陆名

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30日消息,11月29日0—24时,广东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70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236例。其中,广州新增确诊54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454例。11月29日晚至30日晨,广州天河区、海珠区等多区发布最新通告。

广州新增541+6454

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30日通报,11月29日0—24时,广东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70例广州541例,深圳74例,珠海6例,汕头7例,佛山25例,韶关10例,惠州12例,中山3例,江门8例,阳江2例,湛江46例,茂名9例,肇庆17例,清远6例,潮州1例,云浮3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236例(广州6454例,深圳125例,珠海5例,汕头4例,佛山211例,韶关1例,梅州4例,惠州26例,汕尾6例,东莞142例,中山95例,江门10例,湛江51例,茂名2例,肇庆16例,清远29例,潮州3例,揭阳51例,云浮1例);另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748例(广州695例,汕头1例,韶关1例,东莞39例,中山3例,湛江2例,肇庆5例,清远2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1例(广州2例,深圳8例,中山1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5例(广州4例,深圳9例,佛山10例,东莞2例)。

全省新增出院1228例(境外输入21例),目前在院11935例(境外输入249例);新增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6404例(境外输入29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00413例(境外输入217例)。

截至11月29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83570例(境外输入15171例),其中确诊病例35643例(境外输入6366例),无症状感染者147927例(境外输入8805例)。

图片来源:摄图网-401676970

广州多区最新通告

11月29日晚至30日晨,广州多区发布最新通告:

天河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组研判,天河区划定如下风险区域:

一、高风险区

(一)棠下街道

1.棠东三担街一巷4、6、8、10号,三担街二巷1、2、3、4、5、6、7、8号,毓桂南街禾堂巷3号。

2.凌角上街1号、1-1号、凌角大街12、13、14、16、18、21、28号。

3.凌角大街七巷4、6、8号。

4.怡乐园二巷3、4、5、6、8号,怡乐园三巷1、3号,丰乐路69、71、73号。

5.南溪里16号、28号、24号、24号之一、24号之二、24号之三、24号之四,中和里21号、27号、27号之一、32号之二,乐泰里二巷2号之二,南新大街17、19、24、28号,乐泰大街12号、19号、20号,南镇大街三巷19号、22号、24号,南镇大街二巷22号。

6.中山大道西105号。

7.华景路172、174号。

8.华景北路191号陶然庭院G座。

(二)珠吉街道

1.上社北街:一巷1号、3号,二巷2号、3号、4号、4-1号、4号之一、5号、5号之一、6号、6号之一、6号之二、7号、9号、10号、10号自编、12号之一,三巷1号,四巷6号,七巷8号,八横巷5号、5号与9号中间、八巷3号之一。

2.上社大街:16号之一、18号、19号、20号、22号,三巷3号、9号、10号、12号之一,四巷6号,五巷4号,八巷1号、2号、3号、3号之一、5号,上社大街十巷2号,十一巷1号、2号、3号、4号、4-1号、5号、6号、7号、8号、12号,十二巷1号、2号,十三巷1号,三横巷1号,八横巷1号之一、1号之二、1号之三、2号、2号之二、3号、4号、5号、6号、9号、5号与9号中间,九横巷3号、4号。

3.柴栏田南便新邨:一巷2号之一,二巷1号、2号,三巷1号,六巷7号,七巷6号、7号,八巷7号。

4.柴栏田北社新邨:一巷2号、3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二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三巷7号、10号、11号、12号、13号、14号。

5.桥头大街:西二巷2号、西三巷2号。

6.中东新街:二巷9号、10号,三巷10号、11号。

7.文华大街:七巷24号,十八巷1号、2号、3号、5号、11号。

8.文华新大街:九巷2号,十巷1号、3号,十一巷1号、2号、3号。

9.祠前一街2号,祠前二街1号。

10.北社隔塘大街六巷横1巷1号、2号、3号,6巷7号、9号,9巷12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一)棠下街道

1.棠东丰乐路以东,龙门西街以南,龙门大街以西以南,正南大街以西,三担街一巷、棠下小学北围墙、新庙前街以北为1号合围区域。

2.棠东棠下分界线、丰乐大街北一巷以东,丰华街一、二、三巷南端巷口及停车场南围墙以南,棠东丰乐路以西,怡乐园一巷以北为2号合围区域。

3.梅园新村三巷、五巷以东,梅园新村二巷以南,梅园新村一巷以西,梅园大街以北为3号合围区域。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宿舍区东围墙以东,口岗新大街以南,荷光路以西,乐泰里一巷以北为4号合围区域。

(二)珠吉街道

1.东至珠村文华大街北段,南至珠村中支涌(桥头、社区医院对开河段),西至黄村停车场、黄村汇彩北路商铺,北至珠村北环路西段合围区域。

2.东至珠村东风实验小学,南至珠村文华新大街,西至珠村文华大街北段,北至珠村北环路中段合围区域。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三、低风险区

(一)棠下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外)。

(二)珠吉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赤岗街道

1.帝景华苑阅庭街3号。

2.赤岗路38号之一。

3.赤岗路53号。

4.赤岗路89号大院2、11、65号。

5.夏沙巷20、26号。

6.汇龙居赤岗东路277号。

二、新港街道

1.穗发花园12栋、14栋。

2.顺景雅苑4栋、8栋。

3.立新东街7号之一、14号、33号、35号。

4.立新街25号。

5.江南新苑D2栋。

6.江南美景二期E栋。

7.富力银禧花园A9栋。

8.怡福路245号。

9.文晖街3号。

10.双子星城星辉轩A、B、C座,星河轩A、B座。

11.新港西路160号。

12.新港西路166号。

13.新港西路168号。

14.新凤凰新街26号。

三、昌岗街道

1.江燕路52号。

2.恂恂大街77号。

3.昌岗东路250号大院2号。

4.昌岗东路284号。

5.海富花园海富东街25号,海富中街5号。

6.晓港东二马路6号。

7.晓港中马路79、81号。

8.晓港西马路133号。

四、江南中街道

1.新张里6号。

2.海逸街16号及底商。

3.万寿一巷4号至14号之二、22号至28号之一、31号至45号,新兴街3号、5号、6号,康公街25号、35号之一至二。

4.紫龙大街6号。

五、海幢街道

1.南村路39号。

2.仁厚直街78号。

3.蒙圣横后街4号、5号及之一、7号及之一、9号、11号、13号,永安四巷4号、4号之一、永安三巷6号。

4.蒙圣横街19号、32号、34号、36号,新巷2号、4号。

5.联安直街21号之一、23号,永安四巷1号。

6.杏林大街5号楼。

六、素社街道

1.基立新村南1—3号。

2.素社东四巷1号。

七、沙园街道

荔福路52号之六。

八、南石头街道

1.南箕路175号,305号。

2.保利百合花园荷风街12号。

3.凤岗路46号。

4.南石西东六巷4号。

5.江燕南二街4号。

6.保利红棉花园28栋。

7.保利花园听琴街4号。

九、瑞宝街道

1.金碧花园一期1栋3单元,5栋,19栋。

2.泰沙路805号5至7层。

十、江海街道

1.敦和路126号、188号。

2.金穗雅园B9栋。

3.银业国际A、B座。

十一、凤阳街道

逸景翠园东区翠林居D座。

十二、南洲街道

银威花园B4栋。

十三、琶洲街道

畔江花园A1、A2栋。

十四、官洲街道

北山桥头大街108、110、126、128、130号。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的通告(第80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综合研判,从2022年11月29日起,我区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将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一)化龙镇

1.柏堂村社南街9号,社南街上十巷2号、2号之一,社南街上十一巷1号、2号、3号、5号。

2.塘头村村心街福深巷10号、11号、12号、14号,村心大街恭敬里巷7号、9号,村心二街新巷14号、16号、22号,村心街6号。

3.水门村芳山街五巷1号、2号、3号、4号、5号、6号,芳山街高阳巷1号、3号、5号,安义街二巷5号、8号、10号,百岁坊39号、43号,正面街有余里1号、3号、4号、5号、6号、8号、10号,正面街通心巷5号,正面街文明巷1号、3号,正面街楼巷2号,正面横巷角12巷2号,桥北街44号、44-1号、46号。

4.东南村龙源路23号、25号、27号、29号、30号,南苑街1号、2号、4号。

5.化龙社区化龙镇工业路12号。

6.草堂村新村街四巷1号、2号、3号、4号、6号,新村街五巷2号、4号,欧地街16号、18号、20号,郭岭新村一巷8-1号,农业公司路3号宿舍楼,大巷尾街一巷20号、22号、23号、24号、24-1号、25号、27号、29号,大巷尾街三巷6-1号、8号、13号、15号,北社大街18-1号、18-5号,北社大街十巷1号、十一巷3号,塘尾街三巷9号、11号,塘尾街四巷7号,南社上街十一巷3号、5号、6号、8号,南社上街十二巷7号,南社下街二巷6号、8号、10号,南社下街三巷6号,南社下街孖巷7号。

7.明经村东新路三街3号、5号、7号,东新路四街2-2号、2-4号。

8.金雁佳园13栋。

(二)大石街

1.植村村植村五路东一区一巷4号、5号,植村五路东一区二巷5号,东约东街一巷3号、6号、8号。

2.礼村村礼绿路4号、4号之一、4号之二。

3.诜村村石柱后巷3号、5号。

4.会江村安定街九巷7号、仁和街十三巷1号。

5.大维村大维工业路大街十巷1号、3号、7号,大维村工业路一巷33号、33号之一,工业路大街一巷31号。

6.河村村东路东四巷11号、13号,东路东五巷11号。

7.星河湾社区星河湾畅心园1栋2梯5-7层。

8.富丽社区朝阳东路137号之一朝阳8栋2梯。

9.大石社区怡居新村22栋。

(三)洛浦街

1.洛涛南社区东海花园11座。

2.广碧社区南浦海滨花园海琼区1栋2座。

3.洛湖社区洛湖居1座3梯、洛溪新城中学。

4.锦绣社区锦绣半岛东区9座。

5.丽江社区丽江花园左岸12座,丽波楼8座、9座。

6.洛城社区吉祥北园A区吉祥南街二十栋之三。

7.洛溪村石涌街37号、37号之一、37号之二、37号之三、39号、39号之二,洛溪南路108号之一、108号之三。

8.洛溪新城北环路彩虹楼三栋5梯、洛城花园13栋1梯。

9.东乡村二街108号、108号之一、118号、120号、122号、122之一,东乡村二街五巷一横18号、20号,东乡村二街一横16号,东乡村一街七巷19号、21号、23号、25号、31号、31号之一,东乡村南浦大街33号、35号、37号,东乡村沿沙路三巷2号,东乡村沿沙路1号,南浦时代B栋。

10.桔树村桔树北街29号。

11.西三村教育街1-1号。

12.厦滘村沙滘中路二十三巷7号,沙滘中路三十一巷17号、19号,兴华街十四巷21号、22号、23号、24号,兴华街十三巷5号、6号、8号、7号。

13.沙溪村西宁路32号。

(四)沙湾街

1.古东村慈孝坊新二街1号—6号、8号,慈孝坊新一街1号—4号、6号,慈孝坊13号、19号、21号,兴丰二巷3号、5号,村心坊西六巷2号、4号、8-2号,社坛坊2号。

2.龙湾村龙华路70号、70号-1、68号、68号-1,龙古路27号,龙湾峡下工业区1街9号。

3.龙岐村新屋坊大街24号、25号、27号、29号。

4.三善村福善路东四巷2号、4号,福善路环街7号。

5.紫坭村西便巷5号、7号、9号,聚龙三巷11号。

二、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临时管控区,实行“严格控制人员流动,除核酸检测、错峰取物外,足不出区;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其余各类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实行核酸3天3检”等临时管控措施。

(一)化龙镇

1.草堂南北社、郭岭片东至化龙工业路、南至金山大道、西至化龙大道、北至金山北路的围合区域。

2.欧地街片东至化龙工业路、南至金山北路、西至社岗街、北至化龙中心小学围墙的围合区域。

3.东南、塘头、水门片东至龙源路、化龙工业路、万岗路、花生岗,南至塘头新区街、水门隔岗路、水门涌、龙门二街、芳山街十巷,西至化龙大道,北至龙津路的围合区域。

4.水门村桥北街片桥北街(除高风险区外)。

5.柏堂村东至化龙运河、柏沙路(亭南路至大街涌段),南至沙社街,西至柏堂西环路,北至南大干线的围合区域。

6.明经村东新路片东至石化大道、南至明经村安定大街、西至明经村东新路、北至明经村东新路的围合区域。

(二)沙湾街

1.古东村、古西村、新洲村、龙湾村(除高风险区外)。

2.东至酒厂路、南至酒厂路9号、西至新屋坊大街与接源路交界、北至酒厂路与水松路交界。

3.三善村东至岗头塘、南至福善路十四巷、西至福善路十四巷1号、北至福善路44号的围合区域。

4.紫坭村东至村南路(1号至23号中所有单号)、南至聚龙大街(1号至13号中所有单号)、西至聚龙一巷(2号至20号中所有双号)、北至辅仁大街(1号、3号、5号)的围合区域。

三、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一)石楼镇

山海连城利联花园(除高风险区楼栋和别墅区外)。

(二)沙头街

尚东嘉御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三)小谷围街

南亭村东社大街三多里9号,东社大街永康里2号、3号、4号、6号、8号。

(四)大石街

1.丽水湾小区丽泽居5栋。

2.山西村兴桥里街9号、10号、11号、12号、14号、15号、16号。

3.大兴村振兴街7巷3号、3号之一、5号、7号、9号、11号,振兴街8巷5号、7号、9号,东兴街1巷5号、7号,百兴街5巷1号、2号、3号、4号。

4.官坑村官坑大街十一巷13号之二、16号、18号、20号、22号、24号,官坑大街十三巷9号、14号、16号、18号。

(五)大龙街

同德南街东八巷17号、19号,同德南街东九巷11号、13号,同德南街东十巷17号。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越秀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起,划定高风险区域如下:

北京街:正南路都府街20号、22号。

光塔街:毕公巷10号、12号、14号、16号、18号、19号、20号、21号、22号、23号、24号、25号、26号、27号、28号、29号、30号,玛瑙巷9号、11号、19号、19号之一。

人民街:人民南路以东、一德路以北、天成路以西、大新路以南围成的区域;人民南206、208号;濠畔街459号;联聚街1号、3号、5号;解放南路石亭巷18号;天成路蒲苞巷1号、2号、3号、4号、5号、7号、1号之一、4号之一。

黄花岗街:水荫路119号江山翠苑3栋1单元。

华乐街:淘金东路39号大院。

大东街:五常里15号之一,东华西路90号到啦酒店。

登峰街:蒲涧路3号、8号、12号、13号、15号,16号东梯、西梯。

矿泉街:王圣堂莲塘街15号(除南梯外),莲塘前街6号之二。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的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

越秀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划定高风险区域如下:

洪桥街:环市中路268号,268号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

北京街:大南路132号。

大东街:积厚新街4号、6号、8号。

人民街:大德路以北、解放南以东、濠畔街以南、福盛街以西围成的区域;大德路以南、濠畔街以北、福盛街以西、海珠南路以东围成的区域;大新路以北、濠畔街以南、解放路以西、相公巷以东围成的区域;仁济路46号;广济新街39号。

梅花村街:东风东路787号东景街7、8号。

黄花岗街:先烈中路98号之五、之六,水荫路58号。

华乐街:青菜东街56号、58号、61号、63号;淘金街11号、13号、15号、17号、19号、21号、23号、25号、27号。

大塘街:大塘街62号、66号。

建设街:黄华路中约外街3号、4号、3号之一,黄华路46号、48号、50号、52号,环市中路327号之一、之二、之三,环市中路308号大院。

白云街:绿荫路6号、8号、10号、14号。

登峰街:东至广州胸科医院、南至横枝岗路、西和北至麓湖路围成的区域。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的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第59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南源街道

荔港南湾荟文四街20号。

二、冲口街道

(一)坑口村头7-9号,坑口村头一巷1-10号,坑口村头二巷5号。

(二)坑口村头南一巷43、45、47、51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起,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岭南街道:杨仁南12、14、16、20、24、26号。

二、以下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石围塘街道:如意阁以北、大涡街以东、广三铁路以西、三汽停车场以南所围合区域。

上述风险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辖内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区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一、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的区域:

(一)联和街:上围村上围中街32号、34号(11月29日起)。

(二)穗东街:庙头旭日街2号之二(11月29日起)。

(三)永和街:永和街道井泉一路64号(64栋)及62栋、66栋(11月25日起)。

(四)龙湖街:幸福誉小区L12栋,凤湖花园D1栋、D2栋、B3栋(11月29日起)

(五)云埔街:瑞祥路88号杰创大厦(11月29日起)。

(六)黄埔街:海员路157号(11月29日起)。

(七)大沙街:碧山西一巷3号、14号、18号(11月29日起)。

(八)鱼珠街:富颐一街11号富颐华庭小区T6栋(11月28日起)。

(九)红山街:文船路1号板房宿舍(11月29日起)。

(十)九佛街:莲塘乪村南街15号、21号、22号,南街十八巷20号,枫飞路108号、116号、118号、120号、124号(11月29日起)。

二、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管理措施的区域:

(一)联和街:上围村上围中街13号、15号、17号、19号(11月29日起)。

(二)龙湖街:西雅图公寓B栋,幸福誉小区J13栋(11月29日起),万科幸福誉工地(11月26日起)。

(三)九佛街:莲塘乪村全域(除南街15号、21号、22号,南街十八巷20号以外),枫塱一路66号创维智能产业园(11月29日起)。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9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管控之日起,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花山镇

菊花石大道285号。

(二)炭步镇

炭步服务区南区。

(三)狮岭镇

1.金狮大道东、滨河园四巷、芙蓉幼儿园、河滨西路合围区域。

2.联合村白池塘五巷5号,六巷3号、4号,七巷1号、2号、3号、4号,白池塘中街13号。

3.新花路10号。

4.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静雅苑。

5.杨仙路27号及附近区域。

6.芙蓉大道北40号、40-2号、40-5号、40-9号。

以上区域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一)炭步镇

炭步服务区北区。

(二)狮岭镇

1.金狮大道东、滨河园五巷、富誉路、河滨西路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2.新联路白池塘片区(高风险区除外)。

3.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高风险区除外)。

4.芙蓉大道北40-9号以南、芙蓉大道北34号以北、芙蓉大道以东、旗岭公馆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以上区域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南沙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研判,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起,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一、万顷沙镇沙尾一村十涌西下路163-5、163-6、171、173号。

二、榄核镇沙角村海堤街83、85、87、89、89-1、91号。

三、南沙街道红岭社区富力·天海湾小区海泮街3号A10栋。

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关注“广州南沙发布”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

到过南沙这些场所的人员,请立即报备!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相关时段到过南沙区下述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联系报备,严格落实“三天三检”,同时配合社区(村)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若不如实申报,不落实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南沙区重点场所一览表(更新至2022年11月29日18时)


从化区:到过从化这些场所的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相关时段到过以下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开展“三天三检”自我健康监测,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天河发布、广州海珠发布、广州番禺发布、广州越秀发布、广州荔湾发布、广州黄埔发布、广州南沙发布、广州花都发布、广州增城发布、广州从化发布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40167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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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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