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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开征求意见!失信惩戒措施拟实行清单管理

每日经济新闻 2022-11-14 20:58:42

征求意见稿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推动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施信用监管,加大从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符合条件的领域可以依法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廖丹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1月14日消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推动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施信用监管,加大从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符合条件的领域可以依法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诚信自律。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国家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倡导和褒扬诚实守信,依法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和约束。

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

此次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的消息也显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此次有关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意义和作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意义非常重大,此次有关法律公开征求意见是必须的,也是未来执行过程中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前提。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设列必须以法律、法规为直接依据

此次征求意见稿包含了哪些重点和亮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推动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施信用监管,加大从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符合条件的领域可以依法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诚信自律。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在法定权限内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信用信息主体实施激励。鼓励其他组织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信用信息主体实施市场性激励。

同时,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在法定权限内对失信行为主体实施惩戒。

征求意见稿明确,失信惩戒措施实行清单管理。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定期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国家机关根据清单可以实施下列失信惩戒措施:集中公示不良信息;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享受政策优惠或便利措施、限制参加评先评优;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依规实施市场禁入、行业禁入;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限制从业、限制任职、限制有关消费行为;依法依规限制出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还特别强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设列必须以法律、法规为直接依据。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地方应当以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形式制定配套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制度,明确名单的列入标准、移出条件、不利影响、救济途径和相关程序等内容。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75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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