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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无期徒刑!甘肃省原副省长宋亮受贿案一审宣判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8-30 17:14:43

每经编辑 张锦河    

据央视新闻,2022年8月30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甘肃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宋亮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宋亮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宋亮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0年,被告人宋亮先后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金融证券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中共赤峰市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中共乌海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以及获取贷款、职务调整、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现金、股权、房产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68万余元,其中,价值212万余元的股权尚未实际取得。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亮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宋亮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职务调整,帮助他人获取贷款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依法应当从严处罚。宋亮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部分受贿行为系犯罪未遂,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宋亮简历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宋亮,男,汉族,1963年12月生,河北辛集人,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

1981.09-1985.07 内蒙古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学习

1985.07-1989.03 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干部

1989.03-1993.09 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所综合室副主任、主任

1993.09-1994.04 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

1994.04-1996.08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副处长

1996.08-2000.06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调研一处处长

2000.06-2003.06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2003.06-2004.06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2004.06-2004.12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2004.12-2011.08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其间:2006.09-2008.06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7.03-2008.01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1.08-2014.04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4.04-2015.11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5.11-2016.11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书记

2016.11-2017.03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

2017.03-2018.06 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8.06 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第十三届甘肃省委委员、常委。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视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封面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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