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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荣地产:未支付2019年10月票据剩余本金2977.7万美元及利息,不会引发交叉违约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8-04 12:53:00

每经记者 包晶晶    每经编辑 魏文艺    

8月3日深夜,正荣地产(HK06158,股价0.41港元,市值17.91亿港元)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并未支付2019年10月票据未偿还本金额2977.7万美元及其利息,该票据8月3日自联交所退市;另一笔2021年1月票据项下的1326万美元的利息付款于2022年7月7日到期应付,至公告日期,预期其无法在8月6日支付该利息,预期将在宽限期届满时构成该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

来源:正荣地产公告

根据条款,2019年10月票据的所有未偿还本金额及其应计未付利息将于2022年8月3日到期并应支付。截至本公告日期,正荣地产并未支付剩余未偿还本金额2977.7万美元及其利息,未能偿还本金将构成该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而未能于到期后30天宽限期届满时支付有关利息将构成2019年10月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

同时,由于该票据已于2022年8月3日到期,则该票据已于同日自联交所退市。

公告显示,2021年1月票据项下的1326万美元的利息付款于2022年7月7日到期应付。根据条款,本公司有30天的宽限期支付利息。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预期其无法于宽限期的最后一天之前就2021年1月票据支付该利息,预期不支付将在宽限期届满时构成该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截至本公告日期,有关违约事件尚未发生。

根据2021年1月票据的契约,倘若违约事件发生(如30天宽限期失效)并持续,受托人或当时相关的尚未偿还优先票据本金总额至少25%的持有人可通过向本公司及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宣布相关优先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以及应计未付利息立即到期并应支付。截至本公告日期,30天宽限期尚未到期及本公司并未收到因预期不支付2021年1月票据而导致的加速通知。

正荣同时表示,不支付上述两笔票据,并无触发所列证券条款的任何交叉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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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11130322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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