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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烹饪的“大白鲨”来自福建沿海,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8-01 20:36:57

每经编辑 孙志成 易启江    

近日,网上流传,一位名叫“提子”的美食网红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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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封面新闻,8月1日,南充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警方去她家搜出了一些鲨鱼肉和骨头,我们联系了南海水产研究所。”7月18日,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和南充警方一同把鲨鱼组织带到南海水产研究所检测。“7月22日,检测结果出来是噬人鲨,检测费是我们出的。”

“警方已调查出来,提子是通过网购买的噬人鲨,来源是福建沿海地区,相关人员已被控制。”负责人介绍,目前正联系国家认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对鲨鱼到底是幼体还是成体做进一步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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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令〔2019〕5号:《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

负责人解释,根据农业农村部令〔2019〕5号:《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噬人鲨基准价值为20000元,“鲨鱼的大小等因素,都涉及最终的案件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记者联系上涉事网红博主“提子”,对方表示视频中的鲨鱼是“尖齿鲨”,并称其来源是正规渠道。而四川南充当地一海鲜市场管理人员称,该博主曾到市场买过海鲜,有时还自带海鲜来市场里拍摄。在看过网传视频后,他表示,视频里的“鲨鱼”像冻货,而他们市场并没有鲨鱼售卖。目前,网红“提子”短视频账号所有视频均已消失。

据极目新闻,噬人鲨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

记者就此事联系上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卓诚。他称视频中的鲨鱼的确为噬人鲨,也称大白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依照法律,捕捞后不管死活都需要抛弃入海,上岸、销售、购买都违法,并且噬人鲨没有人工养殖

对此,北京禹王山律师事务所律师余锦兵表示,大白鲨为我国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无论是非法猎捕、杀害,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噬人鲨的,均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将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中新网,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张禹律师表示,该网红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她可能面临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经司法机关查证属于机关情节严重的,则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国青年报曾评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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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以“猎奇”为流量密码,利用各种古怪食物博取关注的视频博主层出不穷。其中一个细分门类,就是烹饪各种平时不会出现在菜市场里的罕见动物。对感兴趣的观众而言,看着视频博主把一种又一种普通人见都没见过的动物端上餐桌,无疑是十分新奇的视听体验。但是,从食品安全和动物保护的角度出发,这类视频却潜藏着不小的法律风险。

对于常见的家禽家畜、河鲜海鲜,国家均有明确的检疫检验规定与市场流通规范。相比之下,各种稀有的动物性食材,其安全性很难保障,也未必来自于合法的养殖渠道,甚至可能是已被禁止食用的“野味”。除此之外,不管是明知故犯还是无心之失,盲目追求食材稀有性的视频博主,很可能一不留神就把手伸向了保护动物。这种做法不仅本身就违法,一旦在视频中广为传播,还可能产生更恶劣的影响。

对此,互联网上的内容生产者还应增强法治意识,坚持只从合法渠道获取拍摄视频需要用到的材料。有关部门也不妨顺藤摸瓜,对网络视频中的可疑线索积极出手,争取把潜在的涉野、涉保动物非法交易链条连根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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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志成 易启江

校对| 王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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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封面新闻、极目新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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