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交通银行重要公告: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8-01 11:00:17

每经编辑|毕陆名

8月1日,交通银行(SH601328,股价4.60元,市值3409亿元)官网发布关于个人按揭类贷款、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调整的公告。

公告称,为进一步做好个人按揭类贷款、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相关金融服务,规范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行为,交通银行对个人按揭类贷款、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前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部分提前还款补偿金。每年可免收补偿金进行部分提前还款一次,从第二次开始,收取部分提前还款补偿金,补偿金额为当次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

二、全部提前还款补偿金(只适用于普通贷款,不适用于循环贷款)。对下列全部提前还款情况收取当次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一)贷款期限2年(含)以上5年(含)以下,1年内全部提前还款;(二)贷款期限5年以上,3年内全部提前还款。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

个人按揭类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厂房贷款)及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取具体以贷款合同中约定为准,补偿金比例为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在合同约定基础上,各地分行具有补偿金优惠减免权限。

上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在2022年11月1日前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朱万平 摄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