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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瀛受贿6000余万受审 曾任华宸信托董事长、党委书记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7-07 20:38:15

◎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刘玉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物资采购和销售、货款结算、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067.17万元。

每经记者 冯典俊    每经编辑 陈星    

近日,内蒙古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则案情:7月1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二级巡视员刘玉瀛受贿、行贿一案。

记者注意到,刘玉瀛此前曾担任华宸信托董事长、党委书记。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067.17万元

资料显示,刘玉瀛于2014年1月至2017年10月担任华宸信托董事长、党委书记。

在离开华宸信托后,刘玉瀛先后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派驻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审计厅党组成员、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

2020年10月,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刘玉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21年5月,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玉瀛作出逮捕决定。

此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刘玉瀛在担任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结算中心主任、计划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物资采购和销售、货款结算、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067.17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刘玉瀛为了拉近关系、谋取工作调整和感谢苏某对工作调整方面提供的帮助,多次送予苏某现金,共计人民币500万元,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增资失败

华宸信托成立于1988年4月,前身是内蒙古信托投资公司。公司前三大股东为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6.5%)、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45%)、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股比例30.2%)。

在刘玉瀛离开后,华宸信托董事长一职空缺,直至2019年内蒙古银保监局批复核准田跃勇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任职资格。

2020年7月,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向华宸信托党委反馈巡视情况指出,公司存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不到位,做强做大主责主业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力,尽职调查、风险评估控制不严,违反审慎经营问题突出等问题。

去年8月份,华宸信托再次换帅,提名吴潮科为公司董事长,免去田跃勇华宸信托董事长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内蒙古银保监局于2021年9月批复,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符合信托公司出资人资格条件,同意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华宸信托增资。然而,华宸信托未能在规定期限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因此,监管部门于2022年4月对该核准事项予以注销。目前华宸信托注册资本为8亿元。

记者注意到,2021年年报显示,华宸信托实现收入3994.60万元,同比下降72.28%;净利润为3075.17万元,同比上升36.57%。2021年末信托资产合计7.84亿元,较年初下降0.22亿元,与2018年的22亿元相去甚远。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59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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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 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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