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首发快讯

每经网首页 > 首发快讯 > 正文

广东中山:商品房售价每次调整降幅不得超过5%

2022-07-04 20:25:18

每经AI快讯,7月4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申报,每次调整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次调降幅度不得超过上次销售价格的5%。实际销售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申报价格的15%。(上证报)

责编 尹华禄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