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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的相关股权交易,与陈晓、陈功生和陈静仅为交易对手方,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6-14 09:24:47

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董秘信誓旦旦“公司股东泰豪集团与股权受让方杨明华女士、陈功林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而凤形股份002760公告显示:陈晓先生、陈功林先生和陈静女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7,036,587 股股份(对应公司股份比例 8.00%)协议转让给泰豪集团。杨明华女士为原控股股东陈晓先生配偶。请问:公司股东泰豪集团与股权受让方杨明华女士、陈功林先生之间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吗?

泰豪科技(600590.SH)6月14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上述交易与公司无关,请详见相关方披露公告,经公司询问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与陈晓先生、陈功林先生和陈静女士仅为交易对手方,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记者 王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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