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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政华被决定逮捕!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前通报: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4-21 15:47:45

每经编辑|彭水萍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号4月21日消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傅政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年10月2日信息显示,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傅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月31日消息,经查,傅政华完全背弃理想信念,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彻底丧失党性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投机钻营,利令智昏,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长期结交多名“政治骗子”,造成恶劣影响;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权专断,恣意妄为,造成严重恶劣政治后果;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极为严重,生活奢靡享乐,长期违规占用多套住房、办公用房和多辆公车供个人及家庭享受,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个人及家人提供服务,频繁接受高档宴请和旅游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破坏政法队伍政治生态;贪婪腐化,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傅政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傅政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傅政华简历

傅政华,男,汉族,1955年3月生,河北滦县人,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分校法律专业毕业,法学硕士学位。

图片来源:新华社

曾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正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

在十九大上,傅政华当选为中央委员。

2018年3月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

2020年4月不再担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

2020年5月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10月被查。

(简历来源:新京报政事儿)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京报政事儿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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