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启信宝新三板

每经网首页 > 启信宝新三板 > 正文

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吉通股份新增裁判文书 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21)苏0582民初15921号

2022-03-30 22:39:46

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吉通股份(839631)新增一则裁判文书--张家港市荣胜机械有限公司、吉通股份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是(2021)苏0582民初15921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公布日为2022年3月28日。

据裁判文书,被告吉通股份与原告张家港市荣胜机械有限公司,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被告吉通股份应给付原告张家港市荣胜机械有限公司货款50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被告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吉通股份负担。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本判决系终审判决。

(记者 汤辉)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