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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广东羚光新增裁判文书 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21)青2802民初793号

启信宝 2022-03-13 09:49:05

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广东羚光(830810)新增一则裁判文书--广东羚光、青海盈天能源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是(2021)青2802民初793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2年1月5日,公布日为2022年3月11日。

据裁判文书,原告广东羚光与被告青海盈天能源有限公司,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限被告青海盈天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广东羚光货款1823895元; 限被告青海盈天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广东羚光律师代理费36000元; 驳回原告广东羚光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598元、公告费61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青海盈天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 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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